近日华东政法大学下发了关于今年自考学位申请的通知,让我们来看看都有哪些规定,本文由考高分网小编整理发布,仅供参考。
华东政法大学下半年自考学位申请的通知一、申请时间
2018年10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二、申请地点
万航渡路1575号华东政法大学继续教育学院二楼教室
三、申请学士学位条件
1.已取得我校自考本科文凭并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起十二个月内申请。2018年1月1日前毕业(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的考生可在取得毕业证书之日(以证书签发日期为准)起二年内申请。
2.毕业论文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含70分)。
3.法律专业须持我校自考准考证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自学考试英语(二)或日语(二)课程且成绩在70分及以上(含70分)‚金融管理专业须持我校自考准考证参加本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自学考试英语(二)且成绩在70分以及上(含70分)。
4.详细学位申请细则请查询华东政法大学自学考试网站-学位申请栏目。
四、申请学士学位所需材料:
1.请符合申请学士学位条件的考生下载《华东政法大学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报表》(必须使用A4复印纸,一式两份,纸张左边留出2CM用于装订,勿折叠,用黑色水笔正楷书写),按要求填写表格各项内容。
2. 请自行在学信网(www.chsi.com.cn)查询下载并打印我校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请在10月1日后下载以便核查)。
3.备齐本人我校自考本科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我校自考本科毕业生登记表原件和复印件(如原件已归档,请复印后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室章)、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照片由学校统一印制,制作费10元(学生不须交照片),考生请自备零钱,现场只收取现金。
因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前来办理的,代办人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证书大概将于2019年3月发放,请考生于2019年1月后关注华东政法大学自学考试网站hdzfzk.ecupl.edu.cn,查询学位证书具体发放日期。
资料提供不全者将不予受理。
华东政法大学简介华东政法大学是新中国创办的第一批高等政法院校。1952年6月,经华东军政委员会批准,圣约翰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东吴大学、厦门大学、沪江大学、安徽大学、上海学院、震旦大学等9所院校的法律系、政治系和社会系合并,在圣约翰大学旧址成立华东政法学院。1958年,学校并入上海社会科学院;1963年再次筹建,次年招生;1966年停止招生,1972年被撤销;1979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第二次复校。2007年3月,经批准,学校更名为华东政法大学。学校是上海市管理的高校。现任党委书记曹文泽教授,校长叶青教授。
多年来,华政人遵循“笃行致知,明德崇法”的校训,发扬“逆境中崛起,忧患中奋进,辉煌中卓越”的精神,已把学校建设成为一所以法学学科为主,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学科的办学特色鲜明的多科性大学,被誉为“法学教育的东方明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