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考试科目较少,总的学费相对比国内自考专业要低的很多,免考课程多,专科最多可考11-16门左右。
2020下半年天津自考免考、转并合格成绩毕业申请等考籍相关工作安排一、申请成绩免考
1.申请时间
2020年8月24日12:00—8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条件
详见“招考资讯网”自考栏目—政策法规—《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办法》。
3.申请方法
(1)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申请课程免考。
(2)考生在系统中完成课程免考申请后,须以拍照上传附件的方式提交免考材料(包括证书、成绩单等)彩色照片。上传成功后申请完成,否则无效。
免考材料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100KB-200KB,宽高:2105*1487,像素分辨率大于:300dpi。
(3)考生申请免考课程由区自考办和市自考办审核后于9月7日在“招考资讯网”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成绩档案”中公布。
二、申请转并合格成绩
1.申请时间
2020年8月24日12:00—8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2.外省、本市自考成绩转入与转出申请条件
详见“招考资讯网”自考栏目—政策法规—《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转移工作暂行办法》。
3.外省、本市自考成绩转入与转出申请方法:详见“招考资讯网”自学考试栏目—信息查询—2020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手册(36页—39页)。
4.本市自考成绩并档申请方法详见“招考资讯网”自学考试栏目—信息查询—2020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手册(70页—72页)。
三、申请考生信息修改
1.申请时间
2020年8月24日12:00—8月28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方法
考生登录“招考资讯网”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具体方法参见2020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手册第45页)。
四、毕业申请
1.申请时间
2020年9月7日12:00—9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2.申请方法
详见“招考资讯网”自学考试栏目—自考动态—“2020年9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须知”。
自学考试注意事项1.市教育考试机构依据《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修定版)组织理论课考试,全部安排在标准化电子考场。考生凭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入场考试。
2.入场前,所有考生都应接受安全检查,因身体原因,不能进行检查的考生(如装有心脏起搏器等),须有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证明。
3.对考试违规的考生将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罚,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第二十五条规定,考试作弊属于《刑法》规定情况的将入刑定罪。考生要遵规守纪,诚信考试。
4.理论课考试,考生可在考前一周内登录自考信息系统下载打印《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通知单》。考生在考前须熟记自己的准考证号、考试时间、地点、科目等信息,以免耽误考试。
5.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由主考学校承担,具体考核安排详见本简章《2020年上半年开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和《2020年上半年停考专业实践性环节课程安排》,考核时间及考核要求可登录相关主考学校网站查询。
6.考生可于2020年5月18日17:00后登录自考信息系统查询考试(考核)成绩。
7.按照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86)冀政办函字第186号文《转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关于给参加自学考试考生复习假的意见>》,各机关、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给予考生考前复习假5-10天,不扣工资,不影响评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