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自考的教材是专门编写的,所以我们在买教材之前千万不要用其它的学历的教材代替。打个不恰当的比方,你在北京参加高考,却买了河南的教材,虽然考试都考语数外,但学起来效果肯定不一样。
广东自学考试成绩有几种查询方式考生可通过以下3种方式查询考试成绩:
官微查询:考生关注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官方微信(ID:gdsksy),在页面底部选择“小程序”栏,点击进入“广东省教育考试院”小程序,即可查询考试成绩。
系统查询:登录广东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https://www.eeagd.edu.cn/selfec/)查询考试合格成绩和当次考试违规处理情况。
网站查询:登录广东教育考试服务网(http://www.eesc.com.cn/)按提示查询考试成绩。
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将于5月14日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5月14日9时—18日17时,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交至本人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5月14日—18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初审工作。
(三)5月23日—25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档案送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材料准备及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转考、免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的初审工作,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自治区规定的数字签名认证程序,做到审定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凡不签字、不盖章的考生《毕业审核表》不予复审,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处理。
(二)考生应到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毕业并提交申请材料(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除外)。凡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在试卷所在地申请毕业并提交申请材料,并由初审盟市提供试卷,否则不予办理手续。如果2006年10月以前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盟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则应选择其中一个盟市作为毕业申请地并提交相应材料,考生在其他盟市保存的试卷必须由保存方密封后交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允许考生自带。
(三)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发现有误,提供相关证明申请修改个人信息。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提交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供“户籍证明”或“内蒙古自治区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原件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市再以照拍的形式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将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档案袋。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