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是由全国统一进行的考试,2019年10月河北自学考试考试时间为10月19-20日。
参加考试相关事项<1>考籍差错不及时申请更正,将会导致不能得到课程合格证书乃至不能毕业的后果。考生准考证上的姓名(要求与居民身份证相同)、身份证号、民族等信息错误时,考生需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原件及复印机件(1份),在考试报名期间,向地(市)自考办(集体考生向报名点)提出更正申请,如需更正姓名的考生,还必须出具公安(户籍)部门的证明。
<2>需办理免考的考生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持本人准考证、等级证书或课程合格证书原件、毕业证书原件、成绩册等学籍证明材料等到办理准考证的地(市)自考办申请办理免考手续,并在自考办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填写“西藏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程免考申请表”1式2份,由地(市)自考办进行初审后上报自治区自考办。
<3>自治区自考办将处理后的免考数据在当次考试成绩下发时一并下发至地(市)自考办(或主考学校自考办、助学园区)。
2020年9月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办理须知一、申请时间
2020年9月7日12:00—9月9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
二、申请方式
毕业生登陆“招考资讯网”点击进入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三、申请条件
1.毕业生须在“招考资讯网”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档案箱—成绩档案中,专业计划课程成绩(包括:本市成绩并档、外省成绩转档、课程免考等成绩)全部合格。
2.毕业生在申请毕业时个人信息要保证准确无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性别、出生日期等),如有变动或错误须在规定时间及时修改。
3.本次办理本市成绩并档、外省成绩转档、课程免考、考生信息修改等工作的时间为8月24日12:00—8月28日17:00。
4.毕业生申请本科毕业证书,须持有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
5.专科毕业证书与本科毕业证书不能在同一申请时间批次办理。
四、办理流程
1.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点击进入自考服务系统—考生报考系统—申请箱—毕业申请栏目中申请毕业。
2.办理本科毕业须在系统中上传:
1)本人在学信网(www.chsi.com.cn)下载的专科或专科以上“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文件(PDF格式)。
2)本人专科或专科以上毕业证书彩色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100KB-200KB,宽高:2105*1487,像素分辨率大于:300dpi)。
3)如专科个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与本科信息不符,须上传公安局开具的变更证明或户口本曾用名页面彩色照片(照片要求为.jpg格式,大小:100KB-200KB,宽高:2105*1487,像素分辨率大于:300dpi)。
3.网上操作毕业申请成功并通过审核后,毕业证书全部采用邮寄的方式统一发放(因疫情防控需要,考生不再到区自考办领取)。
4.本次毕业证书将于11月上旬开始发放。
五、重要提示
1.根据“津价费(2001)244号”文件规定,申请毕业的考生网上须缴纳考试成绩复查费56元。
2.考生领取毕业证书后,须将“考生毕业审批登记表”交由单位档案管理部门存档。
3.毕业审核工作结束后,天津市自考办将按照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时间上传毕业生数据。考生或用人单位可以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
六、联系方式
办理毕业证书期间考生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各区自考办和市自考办。具体地址和联系方式参阅“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区自考办和市自考办政策咨询联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