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又称自考,隶属于国民教育体系,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社会人员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
自考合格分数线自考理论课程成绩
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60分,不合格者可参加省考试院组织的该门课程的下一次考试,直至合格。
自考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
凡是达到考核大纲要求,经成绩评定及格及以上者即为合格。考核成绩评定一般分解成若干项目先按百分制评分,再折算成五个等级为最后成绩。90至100分为优秀,80至89分良好,70至79分为中等,60至69分为及格,59分及以下为不及格。对一些特殊课程的考核可采用百分制计分或只采用及格(合格)和不及格(不合格)两个等级进行评定。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予补考,但可以参加下次的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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