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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现在有很多的人选择自考本科,有些考生是为了提高自己的学历,谋求一个好的未来、有些考生是因为考研、考公务员的需要,提高自己的学历,而有些考生是为了实现自己的名牌大学梦而选择自考本科,那么自考可以报哪些大学?

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的通知

各省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上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将于5月14日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5月14日9时—18日17时,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交至本人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5月14日—18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初审工作。

(三)5月23日—25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档案送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材料准备及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转考、免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的初审工作,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自治区规定的数字签名认证程序,做到审定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凡不签字、不盖章的考生《毕业审核表》不予复审,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处理。

(二)考生应到考籍所在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申请毕业并提交申请材料(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除外)。凡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在试卷所在地申请毕业并提交申请材料,并由初审盟市提供试卷,否则不予办理手续。如果2006年10月以前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盟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则应选择其中一个盟市作为毕业申请地并提交相应材料,考生在其他盟市保存的试卷必须由保存方密封后交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不允许考生自带。

(三)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应认真核对个人信息,确保准确无误,如发现有误,提供相关证明申请修改个人信息。凡专科毕业后变更过姓名或身份证号的考生,提交材料的同时还应提供“户籍证明”或“内蒙古自治区更改居民身份证编号证明”原件至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盟市再以照拍的形式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并将该证明材料的复印件装入档案袋。此类考生最终是否能够毕业,以教育部学信网数据为准。

自考论文答辩前需要做哪些准备

在毕业论文撰写过程中,多与导师沟通交流,遵从导师意见,及时修改论文。遇到拿不准的问题,考生要及时向导师请教,不要自作聪明,以免耽误答辩。

考生参加论文答辩,不是要照本宣科地把自己的论文读一遍,而是根据自己的论文进行简练的阐述,考生对论文的阐述要做到简练、准确、规范。

学员参加答辩会,要携带论文的底稿和主要参考资料。在回答过程中,也是允许翻看自己的论文和有关参考资料的,答辩时虽然不能依赖这些资料,但带上这些资料,当遇到一时记不起来时,稍微翻阅一下有关资料,就可以避免出现答不上来的尴尬和慌乱。其次,还应带上笔和笔记本,以便把主答辩老师所提出的问题和有价值的意见、见解记录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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