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报名为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黑龙江自学考试报考入口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报考。
浙江2020年自考下列专业主考院校已作调整1.1050305新闻学(050301新闻学)本科、1080806建筑工程(081001土木工程)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业大学。
2.1030106法律(030101K法学)本科、1040110心理健康教育(340102心理健康教育)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宁波大学。
3.1020106金融(020301K金融学)本科专业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工商大学和浙江财经大学。
4.1020110国际贸易(020401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1020115经济学(020101经济学)本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财经大学(按考生本人选择的实践性环节考核院校对应毕业证书副署)。
5.1050105汉语言文学(050101汉语言文学)本科、1050201英语语言文学本科(050201英语)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外国语学院。
6.3100701护理学(620201护理)专科主考院校由浙江大学调整为浙江中医药大学。
2020年上半年及以前已报考了上述专业的老考生,在2023年6月30日前,仍可按原主考院校申请毕业,符合学位条件的,按原规定授予;此后一律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2020年下半年开始报考上述专业的新考生,均按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申请毕业。上述专业所有考生的实践性环节考核均由调整后的主考院校组织。
北京自考毕业条件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具备下列条件,方可参加毕业审查,办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
①考完本专业考试计划所规定的理论课程且考试成绩合格。
②完成该专业所规定的实践性环节课程考核,并取得合格成绩。
③思想品德经鉴定符合要求。
④办理本科毕业证书者,必须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⑤如果是外语专业本科(如:英语、日语专业)考生,必须使用所学专业的外语撰写毕业论文。中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合格后,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当地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证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