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学考试,任何学生都可以报考参加考试,由考生自主选择主考院校和专业,因为每次自学考试都是由国家统一安排考试,主考院校负责命题、评卷,自考办负责安排考场,合格一门,发一门的合格证书,所有科目合格后,方可申请毕业。
什么是自考第二学位自学考试第二学位是在校本科生在不影响第一学位的情况下,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学第二专业相关知识,参加全国统一的国家高等自学考试,获取第二学位。由主考院校和自考委员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根据省学位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由主考院校授予学士学位。自学考试第二学位国家承认其学历。可以单独用于报考研究生、公务员等相关考试,具备很强的独立性。证书得到世界多个国家认可。根据原《国家教育委员会、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87)教计字105号文件》精神,获得双学位者,享受研究生毕业工资待遇。
2020年天津10月自考4门课程新版考试书调整通知各主考院校继续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学院、成人教育处)、各区招生考试中心(自学考试办公室)、天铁集团教委自学考试办公室、各社会助学单位:
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调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教育学原理>等课程新版考试用书启用时间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0〕14 号)文件规定,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原计划于2020年10月自学考试启用的教育学(本)专业的《教育学原理》《教育法学》《中外教育简史》和法律(本)专业的《公司法》等四门课程新版大纲和教材暂缓执行。2020 年 10 月自学考试上关于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调整《教育学原理》等课程新版考试用书启用时间的通知述课程仍使用之前版本教材(教材后附大纲)。具体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