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自学考试即将来临,吉林2019年下半年自考报名时间为8月30日。
办理报名手续首次参加我省自学考试的新生须先办理新生注册手续,完成身份验证,然后才可选择课程进行报考。已参加过自考的老生可直接进行课程报考。若无法报考,请参照新生身份验证流程,进行身份验证后继续报考。
(一)报名方式
网上报名: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址:sdata.jseea.cn,下同),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等工作。
手机报名:手机扫描下方二维码或自行下载“江苏招考”APP,进入“自考频道”进行新生注册、身份验证、课程报考等工作。
(二)新生报名
新生报名分新生注册和身份验证两个阶段。
1、新生注册。
新生自行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或下载 “江苏招考”手机APP进行新生注册。新生注册时须如实填写各项基本信息、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等,其基本信息将作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和毕业申请的唯一依据;通讯信息作为各级自考办联系考生的重要渠道,考生务必认真核对,确保准确无误。因填写错误或填写他人手机号码导致的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注册成功后生成准考证号,请考生牢记并保存,该准考证号将用于课程报考、准考证打印、免考、转考及毕业申请等相关业务办理。
2、身份验证。
新生须上传本人身份证正面照、证件照电子照片及手持本人身份证照(以下称“三照”,要求及规格详见附件),系统自动进行比对,进行身份验证。身份验证通过者,即可报考相关课程、缴纳相关考试费用;身份验证未通过者,需重新上传“三照”进行身份验证。每人每天只能进行三次身份验证,三次验证均未能通过者,当天不能再继续报考,考生可持本人身份证到当地考办进行身份验证,也可第二天继续进行网上身份验证及报考。需要注意的是,身份验证过程中上传的证件照是考生在自考系统中唯一存档照片,将用于准考证打印和其他业务办理,请严格按照要求,上传本人近期标准电子证件照,否则后果自负。
(三)考生报考
所有考生均须通过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或“江苏招考”手机APP报考,并且进行网上缴费。考生报考时如未完成身份验证,则须先完成身份验证方可报考。
每次考试,考生可根据自身情况,报考1至4门课程(每人每半天只能报考一门课程)。考生在确认报考缴费前,须认真核对选择的准考证号和报考课程等信息是否正确。报考课程一经确认且网上缴费成功后,不得删减、更改,所交报考费一律不予退还。考生缴费成功后,须再次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检查报考状态是否为“报考成功”,以此确认是否报考成功。
2020年8月江苏省自学考试考前提醒2020年8月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将于8月1日-4日举行。预计8月下旬发布考试成绩。
省教育考试院特别提醒广大考生:
1.自学考试每门课程笔试的考试时间为150分钟。上午为9:00—11:30,下午为2:30—5:00。
2.考生进入考点时应主动配合接受体温测量,出示“苏康码”和《健康报告表》,“苏康码”为绿码且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无相关症状(干咳、乏力、咽痛、腹泻等)的,方可进入考点参加考试;体温达到或超过37.3℃的考生,须服从考点应急处置安排。
3.体温异常(≥37.3℃)、有相关症状(同上)的考生,须凭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证明等方可参加考试;有中高风险区域(含风险调整为低风险且未满14天地区)和国(境)外旅居史的考生,须凭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方可参加考试;既往感染者(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须凭考前7天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考前7天内肺部影像学检查无异常的报告方可参加考试。须在考前完成相关医学检测检查的考生,如无法提供相应材料,不得参加考试。
4.考生应自觉配合考点做好身体健康检测,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以及在考试疫情防控中拒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将取消考试资格,并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传染病防治法》和《关于依法惩治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5.考试当天,考生应佩戴口罩(一次性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N95口罩)、有序排队,相互保持1米以上间距,不扎堆聚集聊天。除身份确认环节需摘除口罩外,其他时间须全程佩戴口罩参加考试。
6.考生在考前30分钟须持本人当次考试的“准考证”、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健康报告表》进入考场,进入考场后须将《健康报告表》交给监考员,证件不符或不全者不得进入考场。
7.考生考前要认真阅读“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入场时,将采用考务通“刷证”、“刷脸”验证考生身份;且须在本考场“考生诚信考试承诺签名册”规定栏内签字。
8.开考15分钟后,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参加考试。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课程考试结束前30分钟。中途离场考生必须交卷,离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再进场继续考试。
9.考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考试的有关规定,诚信参加考试。只准携带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2B铅笔、圆规、直尺、三角板、橡皮等必需的文具(部分规定课程可带水彩笔、不带存贮功能的普通计算器)。严禁携带手机、对讲机、智能手表等具有通讯或存贮功能的设备进入考场。
10.考生必须在答题卡指定的位置上正确、清楚地填写考试号、准考证号、姓名等。如填写错误或不清,其后果自负。考生不准在答题卡上做任何标记,否则按考试违规处理。
11.在开始答题前,考生须认真阅读答题卡上的作答说明,按要求填写答题卡上的笔迹采集内容,未按要求填写笔迹采集内容的,当科考试成绩无效。
12.答题卡非选择题部分只允许用0.5毫米黑色墨水的签字笔书写(部分试卷中的制图部分可用铅笔绘图),考生答题时必须分别在“大题号区”、“小题号区”注明相应题号。大题号用大写数字填写,如:一、二等,小题号用阿拉伯数字填写,如:31、32 等。答题字迹要工整清楚,非选择题答案写在答题区域(矩形边框)以外(包括试卷和草稿纸),一律无效。禁止使用涂改液或胶带纸。
13. 考试期间,对于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3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并将违规事实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报送诚信档案数据至教育部考试中心,这将与本人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电子注册档案中的诚信数据相挂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新增了考试作弊罪的条款。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14.考试期间,各考点将设立考风考纪举报箱,并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
15.如有不法分子向自考生兜售试题答案,请广大自考生提高警惕,不要轻信,谨防上当受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