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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2020年10月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吉林2020年10月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自学考试申请毕业证书的时间,各省各主考院校的毕业申请时间都是不一样的,实际的时间需要自学考试考生关注,切忌错过了毕业申请时间,如果错过了那么就只有再等一个考期了。

吉林2020年10月自学考试考生办理转考的通知

一、考生转出

省际间转考先到我省报名所在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出手续,再到转入省办理转入手续,省考试院通过全国“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遵循以下程序:

1.申请办理时间2020年8月28日至9月5日,因故未及时申请,须下一年度再申请,履行转考程序。

2.在籍考生离开我省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我省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在规定日期内,到考生考籍所在报名的教育考试机构现场申请确认。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进行现场申请,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上签字。

3.省考试院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按照相关规定,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全国“转考平台”。

4.转入地省级考办从全国“转考平台”接收转入电子档案。

5.转入电子档案经转入地省级考办审核无误后,转考考生按要求到转入地省级(或者经省级考办授权的地级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6.转入手续办理完成后,转入地省级考办将转入办理结果上传全国“转考平台”,吉林省教育考试院据此对转出考生电子档案的在籍状态进行变更,转考完成。

二、转出要求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和延期毕业期间,考试成绩不得转出。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我省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4.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6.考生转出的课程与国家现行计划不一致的,不得转出。

7.考生只可以转一次,确定转出后吉林省将不再接待该考生在我省继续报名参加考试,考生电子考籍档案将封存。

三、考生转入

1.2016年以前通过机要方式转入我省的并且在《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信息网》查到转入信息的考生,须在自学考试报名期间(见吉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通知)到报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落籍手续。

2.在9月上旬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考生须在9月21日至25日到我省考籍所在地教育考试机构办理转入手续。对转入电子档案信息及办理结果进行现场确认,并在教育考试机构出具的《吉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入)登记表》上签字,完成转入手续。未在规定时间办理转入手续的考生,我省将电子档案退回转出省。

3.转入的电子档案必须符合我省自学考试考籍管理规定;转入电子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考办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其他形式我省不予以承认。

4.转入考生应当按我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我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5.转考考生应当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课程、本科不少于4门课程的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自考颁发的毕业证是怎样的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是我国高等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21条、第22条规定:国家实行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经考试合格的,发给相应的学历证书或者其他学业证书。其学业水平达到国家规定的学位标准,可以向学位授予单位申请授予相应的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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