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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通知

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通知

随着如今儿童教育行业的兴旺,幼师成为了很多考生向往的工作,但是成为幼师也是要通过考试的,考生必须满足相应学历才能报考。

内蒙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通知

各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2018年下半年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审定工作将于11月15日开始进行,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11月15日9时至11月24日17时,符合毕业条件的考生应在网上办理毕业申请,并将相关材料交至申请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11月24日至12月5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进行初审工作。

(三)12月6日至12月15日,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通过初审的考生档案送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

二、材料准备及有关要求

(一)各盟市招生考试中心应按照内蒙古自治区自学考试专业计划、转考、免考等相关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毕业生档案的初审工作。初审要严格把关,认真执行自治区规定的数字签名认证程序,做到审定工作的每一个环节都有人负责。凡不签字、不盖章的考生《毕业审核表》不予复审,由此产生的遗留问题由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处理。

(二)考生应在最后一次参加考试的所属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毕业申请(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除外)。凡2006年10月以前参加考试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应在试卷所在地申请毕业,并由初审盟市提供试卷,否则不允许毕业。如果2006年10月以前曾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盟市参加考试的考生,则应选择其中一个盟市作为毕业申请地,考生在其他盟市保存的试卷必须由保存方密封后通过机要方式寄送给考生申请毕业的初审方(密封袋内须附有试卷交接单),不允许考生自带。

(三)考生在申请毕业前,应核对个人信息,如果发现有误,可向盟市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出更正错误信息的申请,由盟市将相关材料以照拍的形式上传至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经修改后方可申请毕业。考生的毕业申请一经通过复审,《毕业证书》及《毕业生登记表》上的考生自然信息将以修改后的数据进行打印,且该信息将不允许再行修改。

以上就是学梯网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内蒙古成绩查询时间,感谢大家的阅读。

申请毕业的条件

一、考生的成绩合格课程必须在同一个电子考籍档案中。

二、考生考完我省自学考试现行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并取得合格成绩,按要求完成规定的毕业论文(设计、综合考试)(以下简称“毕业论文”)或其他实践性环节学习任务,并取得合格成绩;特殊专业考生完成了《河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独立本科段或本科段报考条件》文件中规定的加试科目;经有关单位鉴定思想品德合格;课程免考、课程替换符合规定。 三、推迟毕业时间已达到规定期限的考生,可按现行专业考试计划申请毕业。

四、停考专业考生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参加其他专业相关课程的考试,完成了停考计划中规定的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五、外省转入考生,必须在我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成绩合格课程,方可申请毕业。

六、申请本科毕业的,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专科及专科以上学历证书。 同时符合专科和本科专业毕业条件的考生,可同时办理本科专业的毕业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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