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是对自学者进行以学历考试为主的国家考试,是个人自学、社会助学和国家考试相结合的高等教育形式。考试采用学分累计的办法,按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成绩合格,思想品德鉴定合格,即予办理毕业证书。根据国务院国发(1988)15号《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规定,获得自学考试毕业证书者,国家承认其学历。毕业人员的使用与待遇按国务院和省人民政府有关规定执行。
2020下半年天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相关工作安排2020年下半年实践课程考核报名时间为8月24日12:00至8月28日17:00。
考生报考后须于9月3日—4日电话联系本专业主考校报到(因疫情原因,为了减少人员聚集,不再采取现场报到形式)。主考校联系方式请参阅“招考资讯网”自考栏目—“2020年下半年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实践课程考核主考校联系报到一览表”
本次实践课程考核成绩将于11月底公布。
什么是自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Self-taught higher education examinations),简称自学考试、自考,它有大自考(社会型考生)和小自考(应用型考生)两种类别。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创立,是对自学者进行的以学历考试为主的高等教育国家考试,考生主要有两种学习方式,一是在高等院校举办的助学点学习或进入本校进行全日制学习(学生采用这种学习方式称为应用型考生),二是在社会举办的助学单位学习或自学(用这种学习方式的学生称为社会型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