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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考毕业申请流程

自考毕业申请流程

今年天津市下半年的自学考试实践课程相关的报名时间及相关事项安排已经公布,考生可以在8月24日开始进行报考,详情如下。

自考毕业申请流程

考生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并缴费成功后(申请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先申请并通过前置学历审核),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至准考证注册地管理机构公布的邮箱(详见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相关公告)进行初审,电子材料和文件包均命名为“准考证号+姓名+毕业申请(毕业申请流程图详见下表)。

未完成线上申请、缴费或提交材料任意一项均视为未完成毕业申请。通过毕业终审并且成功完成电子注册的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联系准考证注册地招生考试机构或院校自考办,办理领取毕业证书和当面密封的毕业生学籍档案相关事宜。

自学考试收费标准

考务费收费标准按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自学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吉省价综号[2012]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45元/生•科次。

10月份自学考试报名和报考时间为6月5日9时至6月22日下午16时截止(周六、周日不休息)。22日下午16时网报系统将自动关闭,逾期不再补报。新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需提前一天完成网上报名,报名审核通过后才能在网上报考自学考试相关考试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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