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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项选择题] (2004,25)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甲盗窃汽车一案的过程中,确实需要通知该案新的证人到庭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 )。

[单项选择题] (2004,25)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甲盗窃汽车一案的过程中,确实需要通知该案新的证人到庭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 )。

[单项选择题](2004,25)某市人民法院在审理甲盗窃汽车一案的过程中,确实需要通知该案新的证人到庭参加诉讼。在这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


A.重新审理
B.退回补充侦查
C.延期审理
D.中止审理

参考答案:

C

问题解析:

【真题解析】本题考查延期审理。《刑事诉讼法》第165条规定,在法庭审判过程中,遇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进行的,可以延期审理:(1)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重新鉴定或者勘验的;(2)检察人员发现提起公诉的案件需要补充侦查.提出建议的;(3)由于当事人申请回避而不能进行审判的。据此.C项为正确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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