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学历 > 资格考试

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约定2012年1月1日还款,因李玉届期未还。刘文

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约定2012年1月1日还款,因李玉届期未还。刘文

问题:

[单选] 李玉向刘文借了2000元钱,约定2012年1月1日还款,因李玉届期未还。刘文于2013年2月3日向李玉写了一封信催促还款,李玉于2013年2月10日收到这封信,该项债务的诉讼时效自何时中止或中断?

A . 从2013年2月3日中断

B . 从2013年2月3日中止

C . 从2013年2月10 日中断

D . 从2013年2月10日中止

正确答案:

A

参考解析:

【答案】A。解析:《民法通则》第140条规定:“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本题中刘文写信催促即为提出要求.因此诉讼时效从此时中断。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xueli/809553.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