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某2013年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甲公司与其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2016年王某离职自谋发展但并不顺利。2017年甲公司因业务发展邀请王某担任分公司经理,王某欣然同意,与甲公司重新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1个月。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 A
2013年甲公司的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 B
2013年甲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 C
2017年甲公司的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 D
2017年甲公司的做法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
优质答案
答案:
A,D解析
解析: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期限在3年以上(包括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2012年签订劳动合同约定试用期3个月符合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2016年用人单位重新招用王某不得约定试用期。
以上是关于王某2013年与甲公司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甲公司与其约定了3个月的试用期。2016年王某离职自谋发展但并不顺利。2017年甲公司因业务发展邀请王某担任分公的参考答案及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