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2016年2月1日经批准免税进口一台机器设备用于特定用途,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为50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2年。甲企业于2016年12月31日将该设备出售,则甲企业应补交关税的完税价格为( )万元。
- A
500×[1-11÷(2×12)]=270. 83
- B
500× (1-11÷12)=41.67
- C
500×[1-13÷(2×12)]=229.17
- D
500×11÷12=458. 33
优质答案
答案:
A解析
解析:
该设备的实际使用月份为11个月(2016年2月1日~2016年12月31日),应补交关税的完税价格=原入境到岸价格×[1 -实际使用月份÷(管理年限×12)]=500×[1-11÷(2×12)]=270.83(万元)。
以上是关于甲企业2016年2月1日经批准免税进口一台机器设备用于特定用途,到岸价格折合人民币为500万元,海关规定的监管年限为2年。甲企业于2016年12月31日将该设备的参考答案及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