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 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120 000元,假定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与公允价值相符,增值税进项税额由投资方支付,并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该项投资没有产生资本溢价。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 )元。
A100 000
B117 000
C120 000
D140 400
优质答案
考点:
实收资本概述解析
解析:
甲公司实收资本应增加120 000×(1+17%)=140 400(元)具体分录如下:
借: 原材料 12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20 400
贷:实收资本 140 400
故选D。
以上是关于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接受乙公司投资转入的原材料一批,账面价值100 000元,投资协议约定的价值120 000元,假的参考答案及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