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董事会成员有10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是( )。
- A
董事人数减至3人
- B
监事张某提议召开
- C
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人民币2000万元
- D
持有甲公司股份5%的股东提议召开
优质答案
答案:
A解析
解析:
临时股东大会的召开条件:(1)董事人数不足法定最低人数5人或者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人数的2/3时(选项A正确);(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的1/3时(选项C未达到1/3);(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选项D不符合条件);(4)董事会认为必要时;(5)监事会提议召开时(选项B单个监事不行)。以上是关于甲公司是一家股份有限公司,其股本总额为人民币10000万元,董事会成员有10人。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甲公司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是的参考答案及解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