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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校教师陈某周日陪妻子一起逛街,正当二人在街上步行时,有一个男孩子快速骑自行车不小心撞向陈某的妻子,把陈某的妻子撞倒在地,陈某一怒之下打了男孩一记耳光,结果把男孩打成轻微伤,事后了解到该男孩是陈老师所

某校教师陈某周日陪妻子一起逛街,正当二人在街上步行时,有一个男孩子快速骑自行车不小心撞向陈某的妻子,把陈某的妻子撞倒在地,陈某一怒之下打了男孩一记耳光,结果把男孩打成轻微伤,事后了解到该男孩是陈老师所

题目

多选题

某校教师陈某周日陪妻子一起逛街,正当二人在街上步行时,有一个男孩子快速骑自行车不小心撞向陈某的妻子,把陈某的妻子撞倒在地,陈某一怒之下打了男孩一记耳光,结果把男孩打成轻微伤,事后了解到该男孩是陈老师所在学校的学生。陈老师的行为( )。A属于体罚学生 B属于一般侵权行为C陈老师所在的学校应对该男孩承担民事赔偿责任D陈老师应对该男孩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优质答案

正确答案:BD

解析

[考高分网教育题目解析]:本题考查学生的权利。我国《民法通则》第九十八条规定:公民享有生命健康权。”学生的生命健康权受到法律的保护。《教育法》第九章第八十三条规定:“侵犯教师、受教育者、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失、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有过错直接致人损害,因此适用民法上的一般责任条款的行为。这是最常见的侵权行为,题干中陈老师的做法违反了《民法通则》和《教育法》的规定,侵犯了学生的生命健康权,故意损伤他人身体,属于一般侵权行为,陈老师应承担民事赔偿。《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第二章第十三条规定:“下列情形下发生的造成学生人身损害后果的事故,学校行为并无不当的,不承担事故责任;事故责任应当按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其他有关规定认定:(一)在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题干中伤害事故发生的地点在校外,学校不承担事故责任。B、D两项正确。A项:体罚是指通过对人身体的责罚,特别是造成疼痛,来进行惩罚或教育的行为。题干中陈老师的做法属于故意伤害他人,不属于体罚。与题干不符,排除。C项:该事故发生在校外,学校不承担责任。与题干不符,排除。故正确答案为BD。

以上是关于某校教师陈某周日陪妻子一起逛街,正当二人在街上步行时,有一个男孩子快速骑自行车不小心撞向陈某的妻子,把陈某的妻子撞倒在地,陈某一怒之下打了男孩一记耳光,结果把男孩打成轻微伤,事后了解到该男孩是陈老师所的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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