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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鞅变法法令规定,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免除徭役)。事末利及怠而

商鞅变法法令规定,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免除徭役)。事末利及怠而

题目

商鞅变法法令规定,“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免除徭役)。事末利及怠而
贫者,举以为收孥(没收其妻子为官奴婢)。”这说明商鞅变法主张
A.废除奴隶主贵族特权
B.保持和稳定小农经济
C.重视农业,抑制工商业
D.确立土地私有制

优质答案

正确答案

商鞅变法法令规定:生产粮食和布帛多的,可免除本人劳役和赋税,以农业为“本业”,以商业为“末业”。因弃本求末,或游手好闲而贫穷者,全家罚为官奴。这是商鞅变法推行重农抑商的政策。故选C。点评:商鞅变法鼓励努力生产粮食布帛,禁止弃农经商,在战国七雄争霸激烈的形势下,这一措施不仅从根本上保障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发展了封建经济,而且在当时生产力水平较低的条件下,有效的解决了战争多物质的需求,从而为秦的统一中国奠定了基础。

解析

解析同上

以上是关于商鞅变法法令规定,戮力本业,耕织致粟帛多者复其身(免除徭役)。事末利及怠而 的参考答案及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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