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报名于2014年10月10日9:00正式拉开帷幕,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2015年北京市硕士生报考须知》规定,报考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须按照要求选择不同的报考点。
【1】按考试方式选择报考点
《报考须知》中规定,应届本科毕业生须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报考,单独考试及工商管理、公共管理、旅游管理和工程管理等专业学位的考生须选择招生单位所在地报考,其他考生须选择户口或工作所在地报考,现场确认时须提供户籍证明或工作单位开具的工作证明,提供虚假证明信息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试、录取资格。
报名包括选择报考点、网上报名、网上支付报考费和现场确认4个环节。北京教育考试院表示,报考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需登录考试院网站,按照公告1、2、3、4的要求,正确选择北京地区报考点。报考京内招生单位各类考试方式的考生,应选择报考单位指定的报考点。
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含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应按公告1的要求选择接收京外考生报名的报考点。报名期间,将根据这些报考点的已报名交费考生人数,实时关闭相应报考点接收京外考生报名的功能,以对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进行分流。
考试院提醒,报考京外招生单位,且报考专业应试考试科目“业务课2”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即:报考招生单位公布的招生专业目录中,业务课2考试科目代码第1位为“5”)的考生,必须选择北京建筑大学(1116)为报考点;其他报考京外招生单位的考生不得选择该考点,否则报考信息无效,已支付的报考费不退还。
【2】三项不可修改的网报信息
考研网报将于2014年10月10日至10月31日每天9:00-22:00进行。考试院表示,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不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和“考试方式”三项内容不能更改。其他已提交的网报信息,考生仍可在网上报名起止时间内,使用已注册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修改。
选择北京市各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须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10月31日)前,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考费,得到交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持报名号在规定时间到选择的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考试院提醒,考生务必于网上报名期间在网上支付报考费,现场确认期间一律不接受现场补交费。所有考生均应到所选择的报考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为2014年11月10日至14日。
近一个月的报考时间希望广大考生不要慌乱,合理安排时间,避免报考高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