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遵循翻译学专业研究生教育一般规律的基础上,根据专业学位教育的特点,借鉴、吸收国外高层次翻译专门人才培养的有益经验,紧密结合我国国情,特别是结合我国翻译实践领域的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具有我国特色的翻译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制度。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符合提升国际竞争力需要及满足国家经济、文化、社会建设需要的高层次、应用型、专业性口笔译人才。
二、招生对象
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或本科同等学力)人员。
三、学习方式及年限
采用全日制学习方式,学习年限一般为2年。
四、培养方式
(一)实行学分制。学生必须通过规定课程的考试,成绩合格方能取得该门课程的学分;修满规定的学分方能撰写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答辩通过方可申请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二)采用研讨式、口译现场模拟式教学。口译课程教学要运用卫星电视、同声传译实验室和多媒体教室等现代化的电子信息技术和设施、设备开展,要聘请有实践经验的高级译员为学生上课或开设讲座。笔译课程可采用项目翻译的方式授课,即教学单位承接各类文本的翻译任务,学生课后翻译,教师课堂讲评,加强翻译技能的训练。
(三)重视实践环节。强调翻译实践能力的培养和翻译案例的分析,翻译实践须贯穿教学全过程。要求学生至少有10万~15万字的笔译实践或累计不少于400小时的口译实践。
(四)成立导师组,发挥集体培养的作用。导师组应以具有指导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正、副教授为主,并吸收外事与企事业部门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务)的翻译人员参加;可以实行双导师制,即学校教师与有实际工作经验和研究水平的资深译员或编审共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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