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大学推免生选拔主要分为两个步骤,推荐和接收。本校推免生的“推荐”工作由学校教务部负责,请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关注教务部公布的相关信息;“接收”工作由招生办负责,请获推荐资格的学生关注深圳大学招生信息网公布的相关信息。
一、申请条件
校外推免生:
1.申请人必须是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推荐手续完备,材料齐全;
2.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不低于425分,外语类专业的专业外语等级考试成绩为“合格”以上(包括“合格”);
3.2013年9月1日前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校内推免生:
1.已获本校推荐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2.2013年9月1日前本科毕业、获得学士学位。
二、接收专业与人数
我校接收推免生的专业(领域)与人数请参阅《深圳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专业目录》。
推荐类型为“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可以选择申请学术学位或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专业,推荐类型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推免生只能申请专业学位研究生接收类别(领域)。
三、申请办法
1.确定申请的专业后,下载并填写《深圳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考生可先将此表通过E-mail发送至相关学院邮箱,以供学院提前参考)。
2.提交以下书面材料:
①外校推免生:《深圳大学2013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原件(须经所在院系和学校盖章);
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院校教务处公章;
③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单复印件;
④其他有关材料(如获奖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复印件。
申请人将以上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通过中国邮政特快专递(EMS)寄至拟申请专业,截止日期为2012年9月25日(具体时间可以由接收学院根据实际情况调整)。以上材料原件在复试时查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