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大学是一所地方综合性大学,办学历史可追溯到温州近代著名爱国爱乡人士黄溯初先生1933年创办的温州师范学校,文化底蕴深厚,有着优良的办学传统。
一、 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学科内掌握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或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二、学制:三年,在职攻读为三至四年。
三、招生名额
2013年我校有32个学科专业拟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561名左右,包括非定向研究生、委托培养研究生和自筹经费研究生。详见招生《专业目录》(各地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报考点均可查询)。确切招生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并视合格考生情况再行确定。
四、报考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者,均可报名参加教育部统一组织的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 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复试时需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外语学院限招全日制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
4)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自经费研究生者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 3号)体检要求。
(二)欢迎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来我校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有关推荐材料请于国家规定的报名日期内寄至我校研究生部。
(三)委托培养
我校各专业均接收委托培养研究生。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请务必在考生登记卡中委托培养栏内注明为委托培养,并请考生所在单位在报名登记表的组织意见栏内注明为单位委托培养,在录取前,我校与考生所在单位、考生所在单位与考生须分别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
五、报名
(一)网上报名
2012年10月份(具体见教育部文件通知)每天9:00-22:00,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报名网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实填写本人报名信息。网上报名期间,考生可修改本人信息。
报名网站: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或 http://yz.chsi.cn
(二)现场确认
考生须于2012年11月10-14日凭相关证件(具体时间及要求见教育部文件通知)及报名号到网上报名所选择的报考点缴纳报名费、照相、校对网报信息,信息核对无误后签字确认。请考生对照报考条件,不符条件者请勿报考。未到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办理其他相关手续的考生,其网报信息无效。
(三)音乐与舞蹈学报名
按教育部关于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有关要求和省考试院有关精神,我校音乐与舞蹈学初试放在全国统一考试时间一并进行,考生在原报考地点参加考试,不另行安排时间来我校参加初试。音乐与舞蹈学初试时难以考核的内容放在复试时考核。
(四)有关说明
为方便联系,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13年7月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须详尽、准确,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办概不负责!
报考的具体办法请直接向各地市高招办查询!
六、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