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初试
考生于规定时间持有效身份证(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下同)、准考证及准考证上规定可携带的物品参加考试。
1.初试时间:2013年1月5日-6日。
2.准考证及考试试题标签打印:
(1)准考证打印:2012年12月25日-2013年1月7日,考生可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网上报名系统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承担。
(2)试题标签打印:考生须凭准考证号(10019**********)在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上下载打印统考科目考试试题标签,考试结束确认科目名称无误后自行粘贴在试题袋上。
3.考试科目
详见《2013年中国农业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与《2013年中国农业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考资格审查、复试及录取
1.报考资格审查
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的复试时间一般在3月下旬,凡收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应分别携带下列材料到报考学院进行报考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后方可参加复试。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军校学员证)、准考证及完整的本科学习成绩单(需有教务部门公章,下同)。
(2)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博士: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或硕士学位证书或博士学位证书、准考证以及本科或硕士或博士学习期间的成绩单。
(3)同等学力考生:有效身份证件、本科结业证或高职高专毕业证或应届专升本生和成教生的学生证、准考证、完整的大学学习成绩单、公开发表的与报考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高职高专毕业生还应提交补修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
考生提交的上述材料应完整真实有效,用A4纸复印装订成册,经报考学院专人审核原件后,复印件收存归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随时取消报考、录取资格,直至追究相应责任。
2.复试
(1)分数线:我校为教育部34所自划线招生单位之一,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为实际录取人数的120%-150%。凡符合学校公布的复试分数 基本要求的考生均可参加专业复试(学校同意招生学院提高复试分数要求的学科,考生需达到学院公布的复试分数要求)。复试成绩占入学考试总成绩的50%。
(2)复试方式:专业复试由招生学院组织进行,一般采用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口语测试及实验操作等多形式相结合的方式。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阶段还需加试两门专业课。
(3)复试费:参加复试的考生需按北京教育考试院的有关规定缴纳100元复试费。
3.录取
(1)我校实行对考生的入学考试总成绩(含初试与复试)进行排名,择优录取的招生办法。复试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录取名单在招生学院和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示一周,有异议者可以通过公布的监督电话进行举报。
(2) 我校的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生、自筹经费生、委托培养生和定向生。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非在职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生,报考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非在职生均录取为自筹经费生,非定向生及自筹经费生需将本人档案(包括工资关系)转到我校;在职生均录取为委托培养生,委托培养生无须转档案;纳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 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生均录取为定向生。
三、入学体检
新生入学报到时学校统一在中国农业大学校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未通过体检者不予入学注册,可办理保留入学资格一学年。期满经复查合格后正式注册入学,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培养费、奖助学金
1.非定向生:由学校和导师共同提供培养费和助研津贴并可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自筹经费生:自行承担培养费,培养费为6000元/年,按学年交纳。第一学年的培养费在入学报到前交纳,此后每年的7月10日前缴纳下学年培养费。由学校和导师共同提供助研津贴并可享受公费医疗。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3.委托培养生:在读期间的培养费、生活费、医疗费及其它福利费由原工作单位支付,培养费为6000元/年,按学年交纳。第一学年的培养费在入 学报到前交纳,此后每年的7月10日前缴纳下学年培养费。拟录取后考生本人、委培单位须与我校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原工作单位工作。
4.定向生:录取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硕士生,第一学年在教育部指定的培训基地学习,通过考核后回到学校进入专业学习。回校后由学校提供培养经费,学校向非在职定向生提供助研津贴。
5.直博生:由学校和导师共同提供培养费和助研津贴并可享受公费医疗。学制五年,前两年享受硕士生助研津贴标准,后三年享受博士生助研津贴标准。
6.30%成绩优秀的在校生可获得不少于2000元/年的奖学金。
7.MBA、MPA、金融、国际商务、保险和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招收的研究生在助研津贴、学费和医疗等方面执行相关简章上的规定,解释权归各个招生学院。
五、其他
(一)学校实行校、院二级管理,考生在报名、考试、复试、录取过程中的相关问题请与报考学院联系咨询。
(二)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及各学院不提供往年试题和参考书、不举办任何课程补习班,双休日及节假日休息,上班时间接待咨询。咨询电话:010-62732884。
(三)单位代码:10019;单位名称:中国农业大学;报名点代码:1119;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址:
http://gradinfo.cau.edu.cn/admission/index.do
(四)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办公地点:中国农业大学西校区主楼208室;通讯地址:北京市圆明园西路2号,中国农业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邮政编码:100193。
本年度招生如遇国家政策调整,我校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公布.
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将于8月下旬公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