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工业大学为吸引国内外优秀学生到本校攻读博士学位,加强博士生的培养质量、优化生源配置,提高博士生招生工作的科学性和灵活性,哈尔滨工业大学对博士生招生工作进行改革,近期决定实施“申请—考核”制,在理学和人文社会科学学科试行博士生招生申请工作,由博士生导师提出招生申请,院(系)对导师的招生资格、培养基金类型、招生数量等进行审定。截至日前,已经对76名硕士研究生的博士学位申请采用此项制度。
根据要求,哈工大各教学单位都要从导师的学术水平、科研成果、科研项目、已毕业博士生的培养效果等方面制定博士生导师招生申请审核标准,校学位委员会专家组对各学科分委员会(或专家组)的评审结果进行复核,并重点对申请优秀奖励培养基金,或者申请增加博士生培养基金名额的导师的相关情况进行审核,最终确定获得优秀奖励培养基金或者增加培养基金名额资格的导师名单。该校还对博士生导师每年招生名额作了具体规定。
学科考核由各院(系)负责组织。各院(系)需成立由5名以上博士生导师组成的专家组负责对考生进行全面考核。考核采取笔试(实验)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申请者必须符合哈尔滨工业大学博士生招生简章中规定的报考条件,或者申请者已取得国外一流大学硕士学位等条件方可申请。在报名时,申请者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网上报名,同时准备《哈尔滨工业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本科和硕士阶段的学习成绩单、英语等级证书或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已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复印件等相关申请材料,同时还需提供两封具有副高职以上职称的专家推荐书,其中一封原则上需由申请者攻读硕士学位期间的指导教师撰写。
报名结束后,导师通过审核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并结合面试等形式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初审,给出导师审核意见。同一导师有多名申请者时,导师审核意见要给出申请者的综合排名。随后,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和导师审核意见进行复审,确定进入学科考核的人选。
在录取环节,导师与专家组根据对考生的考核结果提出拟录取意见,各院(系)博士生招生领导小组进行审核,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后有 效。同时,通过“申请—考核”制选拔招收的博士生,计入导师在该生取得博士生学籍年份的招生名额。此外,有关博士生培养基金的确定、招生协议的签订和录取通知书的发放等录取程序与本校博士生普通招考的录取工作同时进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