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为国家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和从事科学研究、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接收推荐免试生
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公共管理硕士、教育硕士中教育管理专业除外)均可接收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热忱欢迎在全国各有免试推荐权的高校中已经取得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报考我校。相关信息详见“2012年招收硕士推免生申请办法(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
三、报考条件(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
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年龄不超过40周岁(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2).doc的体检要求。
5.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6.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报名时按本科生对待,复试时按同等学力考生对待。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6)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
注:
①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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