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应用心理硕士的录取类别分为定向培养和非定向培养两种。其中非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必须转入北师大,户口可以自愿选择是否迁入北师大,毕业后根据国家就业政策就业,按就业三方协议将档案、户口派遣到签订的就业单位。定向培养的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户口均不迁入北师大,毕业后派遣回录取时确定的定向委培单位工作。
我校应用心理硕士须缴纳学费。学费标准为总计3.6万元,分两学年平均缴纳。每学年第一学期开学时必须按规定足额缴纳学费后,才能注册。
我校应用心理硕士不参加学校培养机制改革,不享受学校设立的研究生基本奖助学金。非定向学生在校期间按照北京市有关管理规定,统一办理一老一小大病医疗保险。学生也可以自费购买医疗保险。非定向学生家庭确实困难的,入学后可向银行申请不超过每年6000元的助学贷款。是否获得贷款,以银行有关政策及其最终审批为准。
由于学校住宿条件有限,以推荐免试接收的全日制应用心理硕士在学期间住大运村学生公寓(住宿费2300元/人.年),其他全日制应用心理硕士需要自己解决住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