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师范大学2012年拟招收应用心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高层次、应用型的专业应用心理人才。
一、培养目标
我校应用心理硕士培养从国家和社会经济发展过程中对心理学的实际需求出发,以问题为导向,以问题解决为目标,培养科学家 + 实践者的应用心理学人才。应用心理硕士毕业生应掌握解决问题所需要的心理学基础知识与技能,熟练运用心理学的原理与技术,能通过评估、诊断、咨询、训练与矫正等形式有效开发人的各种心理潜能、矫正与改善各种心理障碍、提高人们的心理健康水平。
二、招生人数
我校2012年计划招收应用心理硕士30人,其中心理咨询、心理测评、人力资源三个方向均为10人。我校2012年应用心理硕士以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方式学习。
我校2012级应用心理专业硕士接收推荐免试生,拟接收人数不超过招生总人数的50%,具体要求请于2011年9月份关注心理学院网上通知。
三、参加应用心理硕士全国联考
(一)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同时满足以下条件:①修完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②报考专业与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
(4)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即2011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如果已获得专科毕业证书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2012年9月1日),满足第(3)条同等学力人员报考条件的,可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的党校本科学历不能报考。
(6)在境外获得的学历证书须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
(7)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4.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体检要求。
6.我校应用心理硕士不招收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