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入学考试复试通知
为切实做好2008年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和武汉大学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08年法律硕士、工商管理硕士、会计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高校教师”复试及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特通知如下: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1、武汉大学MPAcc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订MPAcc复试录取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面试考核;审核初录名单。
2、复试小组负责确定面试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和MPAcc教育中心负责复试资格审查、复试的考务安排及录取协调等工作。
二、复试
1、复试分数线:
根据全国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复试分数线须同时满足联考成绩总分不低于180分、英语成绩不低于50分。
2、复试内容:
政治理论(含社会主义经济理论、中共十七大报告)、英语(口语)、专业知识(含财务会计、财务管理和审计),重在考核考生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等方面。政治理论考试要求合格,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复试方式:采用面试方式复试。
专业知识:面试抽题及提问回答
英 语:面试提问回答
政 治:面试抽题及提问回答
4、复试录取原则:录取限额80人,采用差额复试、按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加权平均后总排名顺序录取。本专业学位在录取限额内根据我校考生质量决定实际录取人数。
5、总成绩计算:初试加权平均成绩占80%,复试成绩占20%,(其中英语5%,专业课15%,政治不计分,但须合格。最终成绩=(初试综合÷2+初试英语)÷2 ×80%+复试专业知识× 15%+复试英语×5%。
6、复试流程:领取程序单----资格审查----交复试费----综合面试。
7、资格审查时应提交:
1)现场确认时打印的附有考生照片的《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份(该资格审查表须由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后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请丢失资格审查表的考生与武汉大学研究生院联系,联系电话02768752332。
2)考生本人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考生的毕业年限、学历、学位真实性等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将被取消复试资格,责任考生自负。
8、复试时间、地点:
武汉本部:2009年1月1日8:00-17:00
(具体地点请到时见经济与管理学院二门厅公告)
河南郑州:2009年1月11日0371-65790391、13303719082
深 圳:2009年1月11日0755-26588384
上 海: 2009年1月11日021-54253789
9、复试费:武汉复试点100元/人。
三、其他
1、复试结束后将于元月中旬上网公布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学院将协助复试后未录取考生调剂到其他高校的工作。
2、我校MPAcc接受湖北省内其他高校优质考生调剂。
四、咨询电话、网址
武汉大学会计硕士专业学位教育中心:027-68752120 罗老师
027-68754991 陈老师
更多信息请浏览::www.mpacc.whu.edu.cn
武汉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
2008年12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