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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浙大研究生进修班招简

2011浙大研究生进修班招简

为了满足广大教师、医护工作者、卫生机构管理人员的需要,促进各地医学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医疗水平,浙江大学医学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2011年继续举办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一、招生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思想品德好。

2、大学本科毕业,并取得学士学位满二年以上,工作业绩突出;医学类专业大专学历毕业,并工作四年以上,工作业绩优秀(大专学历者不能申请学位)。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

4、身体健康。

5、进修专业应与原有本科(大专)学历专业相近,并与所从事的工作相关。

二、招生对象

主要为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符合招生条件的在职人员。

三、招生专业

杭州地区专业 临床医学、 临床医学(护理学方向)、 口腔医学、

绍兴地区专业 临床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含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嘉兴地区专业 临床医学

金华地区专业 临床医学

湖州地区专业 临床医学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含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宁波地区专业 临床医学

丽水地区专业 临床医学

衢州地区专业 临床医学

安徽芜湖地区专业 临床医学

四、报名与录取

1、报名

网上报名(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网内临时窗口下“研究生进修班管理系统”

http://xwb.zju.edu.cn/epgsmis/default.jsp

报名者持相关资料到浙江大学医学部教学办公室研究生教育科

或当地合作办班点报名。

相关资料:(1)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复印件;

(2)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章的《浙江大学研究生院进修研究生课程申请表》1份。(网上报名后下载)

报名时间:即日起止2011年6月30日,额满为止。

杭州报名:浙江大学医学部教学办公室研究生教育科(可邮寄)

(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医学综合楼405室)。

咨询电话:0571-88208121 邮编:310058

联 系 人:李老师

2、录取

浙江大学医学部教学办公室研究生教育科审核申请进修人员材料(生源有限,必要将组织考试)后,报研究生院确定进修名单,发给缴费和入学通知。(录取通知10月份以后陆续发放)

五、教学组织形式和安排

杭州地区不脱产班(双休日上课)。

教学方式:面授。

修课时间:1.5~2年。

教学地点:浙江大学医学部 或各地合作办班点。

六、结业与申请学位

1、经过研究生课程的进修学习,完成培养计划规定全部课程且成绩合格,由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发给《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2、符合下列条件者,根据《浙江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的在职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向浙江大学医学部提出论文研修及学位申请。

⑴具有学士学位;

⑵取得“浙江大学研究生课程进修结业证书”;

⑶通过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全国统一考试;

⑷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目前限临床医学、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

七、收费标准

研究生课程进修、论文研修的费用按浙江大学有关规定执行。

八、其他相关事项

1. 学员因故终止进修、研修,在学习开始前提出申请,可以办理退学手续,收取手续费(500元/每人次)后,已交费用的其余部分退还。进入课程学习后,一般不办理退学手续;

2. 研究生课程进修、论文研修属于非学历教育,进修人员不脱离工作单位,其人事、户粮、工资、医疗等关系均不转入我校;

3.外地人员来我院进修、研修,食宿费用自理。

九、招生点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医学部 (杭州地区) 0571-88208121

绍兴市卫生局 (绍兴地区) 0575-88065556、 88120397

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地区) 0574- 88130084

金华市卫生局(金华地区) 0579-82397771

丽水市卫生局(丽水职工中等卫校) 0578-2279775

湖州师范学院医学院(湖州地区) 0572-2091135

嘉兴市卫生局(嘉兴地区) 0573-82067607

衢州市卫生局(衢州地区) 0570-3080357

浙江大学医学院

2011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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