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教研室)、中心、所:
为做好我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的招生复试工作,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提高选拔质量,遴选优秀人才,根据中山大学研究生院的要求和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管理
(一)我院201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为中山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承担组织与协调学院各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并对复试结果负责。
(二)各系(教研室)、中心、所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复试的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和拟定本学科录取考生名单等工作。复试小组由5位以上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处事公正的教师组成,其中研究生导师不少于3名。复试小组设组长1名,由各系(教研室)、中心、所的相关负责人担任;设秘书1名,负责复试记录和协调安排有关事宜。复试记录要做到详尽规范,并妥存备查。复试小组名单需报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备案。
(三)各系(教研室)、中心、所应建立复试题库。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务必做好保密工作。各复试工作小组在复试前,应组织参与复试的教师熟悉复试工作的基本规范,掌握招生政策,增强复试教师的责任感。对考生进行复试时,要严格执行复试程序和复试标准,保证复试质量。
二、复试办法
(一)复试名单的确定
(1)报考我院各学科、专业的考生,其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者,按二级学科、专业从总分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本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原则上录取人数与参加复试人数之比为1:1.5,具体比例根据生源情况确定。根据我院生源情况,报考我院的上线生均有复试资格。首批复试名单由学院网上通知考生。
(2)首批跨院系调剂复试考生名单,申请调剂的考生依照程序办理后,经研究生院审批后在生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通知考生。
(3)如果首批上线考生及调剂生源仍未能满足学科、专业录取需求,可以继续通过校内或校外调剂生源,调剂生根据研究生院规定的程序办理调剂手续后,由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审核并通知考生参加复试。
(二)资格审查及复试费用
1.考生参加复试前,需按照招生简章的规定在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接受报考资格审查。审查资料包括考生报名登记表、本科阶段成绩单,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生提供学生证)。对不符合报考条件者,取消其复试资格。
2. 复试费:按学校研究生院、财务与国资管理处联合下发的《关于收取硕士研究生考试复试费及加强复试费管理的通知》规定,每位考生报到时收取复试费100元。
(三)命题和阅卷
复试的命题、考试、阅卷、评分工作均由各复试小组安排进行。复试试题及其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严防泄题、漏题。
(四)复试时间、方式、内容及评分
1、复试时间:我院复试时间安排在
2、复试方式以笔试和面试为主,各学科、专业可根据特殊要求,适当增加其它考核方式。
3、复试内容以考察考生的专业素质及能力、综合素质及能力为主,复试成绩满分为250分。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科目名称要与相应的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一致,满分为100分,采取闭卷考试,考试时间一般为2小时。专业课笔试应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2)面试
①面试内容
面试满分为150分。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外语应用能力、汉语写作水平等,以及道德品质和心理素质。
根据学科特点,如需单独安排专业外语笔试的,上述150分可分为:外语笔试50分,综合素质考核100分。
②面试时间
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二十分钟。
③面试办法
1)面试试题由各学科、专业复试小组在复试前拟定,试题的数量一般应不少于三套,每道试题的阅读量不宜过大。
2)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面试。如果考生人数较多,面试可分组进行,但考生的分组一般应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各小组的评分标准要保持一致,分组名单及面试导师姓名不得提前公布。
3)面试一般采取由考生从试题中随机抽取题目,由面试教师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面试情况要认真、详细记录。
4)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商讨对考生的考核评价意见。面试教师各自评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三、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低于150分者;
2、不单独安排专业外语笔试,面试总分低于90分者;
3、单独安排专业外语笔试,综合素质考核低于60分者;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者。
四、奖助类、非奖助类学生拟录取名单的确定
各学科、专业应严格根据学院分配的奖助类、非奖助类招生指标,按考生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之和,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为奖助类和非奖助类。奖助类指标应优先录取报考本专业的考生后再考虑调剂生。
录取的同时确定考生的录取类别为奖助类还是非奖助类,并由拟录取考生填写奖助类申请书(含免试生)。各学科、专业应在复试后尽快上报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室拟录取名单,复试领导工作小组审核并上报研究生院。
五、调剂生的录取
在首批拟录取名单确定后,上线考生不足的学科、专业可从本院及外院和外校相关学科调剂生源。调剂与录取的办法是:①调剂生源原则上按本院、外院和外校顺序进行,优先安排本院考生调剂;②本院调剂考生自愿选择拟调剂学科和导师,拟调剂专业和导师可以承认该生的前一轮复试成绩,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调剂录取;③调剂生原则上用非奖助类指标录取。
六、校内院际和校外调剂规定
由校内外院志愿调剂入我院的考生,须在
我院接受校内外院调剂生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统考科目基本相同或相近,初试成绩除达到我院复试线外,原则上要求该生成绩要达到原报专业复试分数线;对于来自“211工程”学校等医学类考生分数达到我院拟调专业的分数线者,也可以申请进行调剂。
我院接受外校调剂生参加复试的基本要求:须符合教育部有关政策要求,且考生本科毕业院校及报考第一志愿的学校均为“211工程”学校,原则上初试成绩达到教育部公布的硕士生复试分数线且不低于2011年我校规定调入相应专业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其中英语成绩原则上不低于50分。
七、破格录取的规定
我院原则上不接受考生和学科、专业的破格申请。对上线考生严重不足、确因经调剂均不能完成录取指标的学科、专业,可提出破格申请,其程序是:严格按研究生院有关考生申请破格要求提出申请、报学院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再报研究生院招生办、最后报学校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才能参加专业复试。
中山医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