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二医科大学]招收博士后人员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发展的需要,促进学术交流,加强学科建设,积极引进和培养医学科技高层次专门人才。
二。招收博士后人员流动站
我校设有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生物学四个一级学科流动站。
三。招收条件
1.在国内或国外近期获得博士学位;
2.品学兼优,身体健康;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
4.在职人员不得兼职。
四。报名时间
申请者必须于每年3月中旬前提出书面申请。
五。报名地点
上海第二医科大学研究生处
邮编:200025电话:63846480 63846590―776249
联系人:徐学email: xuxue@shsmu.edu.cn
六。报名手续
凭本人申请书和所在单位管理部门的介绍信到我处申请。留学博士与我驻外领使馆教育处(组)联系。经初审后,填写《上海第二医科大学博士后申请表》,写明个人简历专长、科研方向、论文发表、配偶及子女情况等。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应届毕业博士研究生必须凭其定向或委托单位同意申请进站的介绍信方可申请。
七。审核程序
1.每年3月下旬由校研究生处组织考核,邀请校内外有关专家从科研能力、基础理论、外语水平、以往工作业绩及入站后工作计划等方面对申请者进行考核,合格者可正式填写《博士后申请表》。
2.考核合格者,由研究生处向其单位发函政审。
3.每年6月30日前各博士后流动站将下列材料报送校研究生处审核:
①《博士后申请表》一式四份;
②《专家推荐信》(两位专家填写,其中一位应是申请者的联系导师;留学人员一般应有一位国外导师或科研项目负责人作为推荐人),一式四份。
③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暂未拿到证书者可请学位授予单位出具符合学位授予要求并即将获得学位的书面证明);
④在国外的留学人员须提交《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推荐意见》及《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意向书》一式四份;
⑤凡委托、在职、定向和现役军人等必须由原单位出具准予来我校做博士后的证明,同时注明出站后分配去向,属国家统配生需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证明,均为一式四份。
4.经校长审批后报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审批。
八。录用及站籍
一经录用的博士后人员,应按时进站工作。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工作期间因病连续休假半年以上者终止工作;出国逾期不归者,劝其离退站。
九。工作分配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工作期满后应按时办理出站手续。按照服从国家需要,双向选择的原则,根据本人意愿,出站后可到第二个流动站继续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正式办理出站手续时,必须交齐下列材料:
①《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一式四份;
②《博士后研究报告》;
③科研总结报告、经费使用表;
④《出站博士后联系卡》一份;
⑤经审核后报上海市博士后工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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