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2005]36号文,我校2005年在8个二级学科共招收220名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学员。现就具体招生事宜说明如下:
一、培养目标
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师德和业务水平”。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加强高等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促进高等教育事业发展,教育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决定开展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没有高水平的教师队伍,就没有高水平的高等教育。高等学校教师在促进高等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高高等教育办学水平,保证高等教育质量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培养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在遵循高层次人才培养规律的同时,为高等学校在职教师攻读硕士学位开辟途径,系统招生,规范培养,保证质量,为改善高等学校教师队伍结构和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积极创造条件。
培养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总体思路是高等学校在职教师通过学校推荐报考,参加全国统一安排的入学考试,择优录取;入学后参照培养院校同专业研究生制订培养方案,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课程考试合格并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者,授予相应学科的硕士学位。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获得者应较好地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积极为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服务;掌握所在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门知识,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现状、发展方向和国内外学科的前沿发展动态。具有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和独立担负专门技术工作的能力。掌握一门外国语并能够比较熟练地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
二、报考条件(招生对象)
报考人员条件:国民教育系列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教学工作满2年以上,具有较好教学水平的高等院校基础课、公共课(含“两课”、体育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专业课教师以及高职、高专、新升格院校教师。
大连海事大学教师除因其他院校没有所报考学科、专业或本地区无可选择院校等原因,考生一般不得报考本校。
报名条件要求的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5年7月31日。
三、报名方法
1、准备工作:考生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scb.zip)或大连海事大学主页/招生信息栏(网址为http://www.dlmu.edu.cn)下载打印《200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分别贴本人近期同底板二寸免冠照片1张,由所在单位人事(师资)部门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并填写推荐意见,然后在照片上加盖公章。
网报时选择辽宁省学位办指定网站报名的考生,现场报名时,将此表提交大连海事大学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异地报名的考生(指选择其他省市报名网站报名的考生),需在现场报名前执此表及相关材料到大连海事大学研招办进行资格审查(可函审),审查合格后方可在异地现场报名。
2、报名: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网上报名时间为2005年7月中、下旬。报考者应在网报时间内,通过互联网登录有关省级主管部门指定网站(各省指定报名网站的网址请考生在7月10日以后登录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网站http://www.cdgdc.edu.cn/zz05.html查找)。
现场报名时间为2005年7月28日至31日。网报时选择辽宁省学位办指定网站报名的考生,现场报名地点为大连海事大学研招办(综合楼701室),选择其他省市报名网站报名的考生,现场报名地点按各省指定地点报名。
考生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须出示以下材料:
①主管部门推荐并加盖公章的报名资格审查表一式三份。
②身份证、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③报名费按国家统一规定收取。
四、考试与录取
1、考试科目
政治理论、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英文名称为Graduate Candidate Test,简称“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共计4门。
政治理论由学校单独组织,考试时间为12月中、下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GCT”、专业课、专业基础课考试时间为2005年10月23日。
“GCT”考试为全国统一组织,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考生取得的“GCT”成绩当年有效。“GCT”试卷由四部分构成:语言表达能力测试、数学基础能力测试、逻辑推理能力测试、外国语(语种为英语)运用能力测试。“GCT”试卷满分400分,每部分各占100分。考试时间为3个小时。“GCT”命题依据《硕士学位研究生入学资格考试指南(2005年版)》(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出版)。
专业课、专业基础课由我校自行命题。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一张试卷,满分150分,考试时间3小时;试题以覆盖一级学科的基础理论和基本知识为主。
2、录取
录取工作由学校自行组织,录取分数线由学校自行划定。学校根据考生入学考试成绩(含面试),择优录取。
五、培养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参照本校同专业硕士研究生制订培养方案,同时加强教育理论、教育技术和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根据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在校累计学习时间不少于二年,其中,至少应有半年全脱产学习。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的高等学校教师,在学习、考核、论文答辩等环节,与本校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学校建立淘汰机制,对于不能较好完成学习任务,达不到硕士学位标准者,不授予学位。
六、学位授予
高等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按培养方案的要求,取得规定的学分,通过学位论文(设计)答辩,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决定授予硕士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由大连海事大学颁发。
七、学费
课程阶段约12000元,按学分收取,每学分400元;论文阶段4000元。学生在每学期授课前按所选课程学分进行交费。
八、联系方法
航海学院 0411-84729637 王 晔
0411-84729651 马 烈
轮机工程学院 0411-84729338 鞠玉玲
信息工程学院 0411-84729468 范淑敏
交通工程与物流学院 0411-84729568 高 义
法学院 0411-84725210 杨 莉
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0411-84727670、 84724349 支 伟
机电与材料工程学院 0411-84729611 张建国
研究生院 0411-84729493 曹文利
?大连海事大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