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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大学]2004年MPA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2004年MPA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2004年MPA招生简章

新疆大学是新疆唯一一所全国“211工程”重点院校、国家教育部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共建院校。新疆大学现有5个博士点,64个硕士点;三个博士后流动站;2个国家级重点学科,7个自治区级重点学科;6个国家“211工程”建设重点学科;一个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基地;教育资源丰富,办学实力雄厚。

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新疆大学从2004年起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目前,新疆大学已有20名左右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教师,其中教授13名,副教授7名,具有博士学位的8名。

一、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新疆大学面向全国,重点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具体报考条件为: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毕业(一般应有学士学位)、工龄3年以上的在职人员。重点招收政府部门和非政府公共管理机构人员。

二、招收名额

2004年新疆大学共计划招收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人员80人

三、培养费用

公共管理硕士(MPA)培养费为每生每年8000元。

四、培养方式及学位授予

学习年限为三年,最长不超过四年。主要采取进校不离岗的培养方式,利用周六、周日和节假日上课。

学生学完培养方案规定课程,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由新疆大学授予国家统一的硕士学位。

五、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7月8-27日,通过互联网登陆www.xjedu.gov.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进行现场报名。

六、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新疆大学MPA教育中心

邮编:830046

电话:0991-8582449 13999111708

网址:www.xju.edu.cn/yjsc

E-mail: yxwb@xju.edu.cn

原作者: 新疆大学MPA教育中心来 源: 新疆大学MPA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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