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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006年招收企业联合培养博士试行办法

[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006年招收企业联合培养博士试行办法

[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2006年招收企业联合培养博士试行办法

为加强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与大、中型企业的合作,探索知识经济时代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专业人才之路,促进科研与生产实际相结合,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本门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在科学与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级科学技术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获得硕士学位的在职人员;获得学士学位后,在该企业连续工作满6年以上,并达到与硕士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同等学力者一般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4.有两名与报考学科、专业有关的副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以上的专家推荐;

注:现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应届毕业硕士生、拟报考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的考生以及原为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硕士生,现在履行合同服务年限内的在职人员考生,须征得委托培养或定向培养单位的同意。考生与所在单位或委托、定向单位因报考问题引起的纠纷而造成不能调档、复试、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负责任。

三、报名时间与地点:

报名时间:2005年12月20日~2006年2月10日

报名地点:本所人事教育处

报名方法:详见网上具体报名细则,外地考生可函报。

四、企业考生报名时,应向招生办提交以下材料:

1.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可从网上下载:http://www.gsc.dicp.ac.cn)

2.两名副研究员(或相当职称)以上同行专家的推荐书;

3.硕士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者应提交有关硕士课程学习的证明),硕士学位证书(同等学力者不交此项材料);

4.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对其思想品德、业务水平等方面的推荐意见。

五、考试方式

考试分初试、复试两个阶段。初试的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课(已获得硕士学位的人员和应届硕士毕业生可以申请免试)、英语(听力测试在复试中进行)由中科院统一命题和不少于2门的业务课。

专业课的入学考试与公开招考的博士考生相同。

同等学力考生应加试2至3门硕士学位主干课程。

欢迎大、中型企业的科研或工作骨干到大连化物所攻读博士学位!

联系人:孙晓珊栾国有

联系电话:0411-84669170 0411-84379011

E-mail:sxs@dicp.ac.cn gyluan@dicp.a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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