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建筑工程学院]2004年硕士招生简章
一、招生类别及人数
2004年我院16个学科专业拟招收国家计划内定向、非定向硕士生和国家计划外委培、自筹经费硕士生329名。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历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3.获得国家承认的已有两年工作经历的大专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要求报考,但只能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4.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地点
按教育部统一规定的时间,在各地研究生报名点报名,交纳报名费并填写有关表格、卡片。
四、报名手续
1.应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到报考点办理报名手续;
2.大专毕业生以同等学力报考者,除需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报考条件外,报名时还须提供大专毕业以后通过进修、自考或夜大等方式取得与报考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5门以上科目考试成绩单,并且报考市政工程和环境工程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还必须承担过省级以上科研课题或在公开出版(带cn号)的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二篇以上;
3.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按要求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和登记卡:
(1)在报名登记表封面“选考科目”栏内,正确选定报考科目,填写各门考试科目名称(用汉语填写全称),并注明选考外语语种,否则由我院指定。推荐免试生也需在报考登记表上填写大学期间所学的外语语种;
(2)专业和研究方向的全称及其它各栏内容须正确填写,不明之处应向报名处工作人员查询;
(3)考生所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并确保在录取工作完成前有效;
4.同等学力考生经统考初试合格后,还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专业目录备注栏),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五、考试日期按国家教委规定日期为准。
六、考试地点由各报名点通知。
七、录取工作
2004年我院将根据国家划定的工科录取资格线、国家下达给我院的实际招生计划及学院下达给各学科的招生指标,确定复试分数线,通知考生参加专业课、外语等复试工作。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经历情况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于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分数线,而未达到我院分数线不能录取的统考考生,可协助调剂到第二志愿院校或其他学校录取。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学院对硕士生正常学习期间除国家下发的生活费和补贴外,还给予一定的生活和学习补贴,并设立优秀学生奖学金、优秀新生奖学金。另外,硕士生还可被聘为助教(助研),和教师享受相同的教学酬金。学院全体师生热烈欢迎有志于为国家四化建设勤奋学习、愿在科学技术上进一步深造的同志,报考我院的硕士学位研究生。
九、其他
1.我院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入学两周后硕士生导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
2.复试考试科目的参考书目请登录我院网站查询,另外可以来函索要招生简章。
3.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均由考生自备,参考书目和专业辅导班事宜由各院系负责,往年专业课试题的邮购及其它有关事宜由研招办负责。
十、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1号青岛建筑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编:266033电话:0532-5071303 传真:0532-5071700网址:http://www.qdiae.edu.cn E-mail:yjshk@qdiae.edu.cn传真:0532-507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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