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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外语学院08年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四川外语学院08年接受外校推荐免试研究生办法

四川外语学院接收校外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

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今年,我院继续接收各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申请人)。

一、 申请条件:

1、 申请人必须取得本人所在学校的推荐免试名额,并且经学校推免研究生工作管理部门(教务处或研究生招办)确认。

2、 获推荐资格的申请人,请打印附件《四川外语学院接收校外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并将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身份证复印件、学生证复印件、加盖教务部门红章的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于2007年9月30日前寄达我办(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四川外语学院研招办,邮编:400031)。

二、 资格审查:我办统一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审查,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名单将于10月9日在我院研究生部主页上公布,我办不再另行通知。

三、 考试报到: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人须携带学生证、身份证、获奖证书原件,于10月12日到我办报到。

四、 考试时间:

10月13日和14日在我院进行。具体考试日程安排在报到时通知。

五、 考试科目:

专业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考试均以基本能力测试为主。

六、 接收推免专业:

我院各专业均可接收推荐免试生,专业设置情况可查阅我院200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欢迎申请人跨专业报考,但必须参加所申请专业的考试。

七、 录取:我院录取的推免生类别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和学院实际情况确定;各专业录取名额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八、 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凡因提供虚假信息所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联系电话:023-65385296(带传真)

四川外语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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