栏目分类:
子分类:
返回
名师互学网用户登录
快速导航关闭
当前搜索
当前分类
子分类
实用工具
热门搜索
名师互学网 > 学历 > 考研 > 考研专业课

2019法律硕士考研基础知识点:无权代理

2019法律硕士考研基础知识点:无权代理

近年来,法律硕士成为考研热门专业。但是想要真正考上法律硕士,可是需要我们下很大功夫的啊。首先,就基础做起,一步一个脚印地向前走。下面是跨考教育小编为大家整理的2019法律硕士考研基础知识点:无权代理

1、概念

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本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本人的代理。委托代理以本人授予代理权为要件,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的区别就是欠缺代理权。

2、狭义的无权代理

(1)狭义无权代理的类型

狭义无权代理,是不属于表见代理的未授权之代理、越权代理、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的情形。

A.未授权之无权代理。指既没有经委托授权,又没有法律上的根据,也没有人民法院或者主管机关的指定,而以他人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之代理。

B.越权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超越代理权限范围而进行代理行为。

C.代理权消灭后之无权代理。指代理人因代理期限届满或者约定的代理事务完成甚至被解除代理权后,仍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的代理活动。

(2)狭义无权代理的效果

A.本人有追认权和拒绝权。

追认是本人接受无权代理之行为效果的意思表示。民法通则第66条规定本人的追认权和拒绝权,且拒绝权须以明示方式表示,默示则视为追认。无权代理经追认溯及行为开始对本人生效,本人拒绝承认的,无权代理效果由行为人自己承受。追认权与拒绝权只需本人一方意思表示即生效,故属于形成权。

合同法第48条第2款的规定与民法通则的规定不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迫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第47条第2款对法定代理也做了相同的规定。合同法的规定的特点,一是规定了追认权或拒绝权经催告后行使的期间,二是本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这一点与民法通则规定的“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正好相悖。对于民法通则与合同法的碰撞,在狭义无权代理为订立合同的,应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适用合同法的规定。

B.相对人催告权和撤销权。

催告是相对人请求本人于确定的期限内作出追认或拒绝的意思表示;撤销是相对人确认无权代理为无效的意思表示。催告权和撤销权只需相对人一方意思表示即生效,故属于形成权。合同法第47、48条对法定代理和委托代理都做了规定: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对于无权代理行为,从效力未定至效力确定,本人有权利,相对人也应有权利。否则,本人未知可否,相对人若信其默认时,本人又拒绝了,对相对人颇为不利。撤销权旨在保护善意相对人利益,故须是善意相对人才得享有,若是相对人恶意,就有“串通”之嫌,适用前述滥用代理权的规定。

C.行为人之无权代理行为如确是为“本人之利益计算”,且符合无因管理法律要件时,在本人与行为人之间可构成无因管理之债;反之,如造成本人损害的,在本人与行为人之间发生损害赔偿之债。

如果同学们想了解历年分数线的变化,可参考《历年十三大考研门类国家线数据图解》,

       国家线已经发布,及时查询各门类分数线,关注分数线变化情况,了解分数线走向趋势及变化解读,了解分数线背后的各个院校的真实录取分数,敬请关注:

2018考研:复试分数线查询(全)    全年集训营二期 最高3000元优惠 极速抢占

       小编整理了历年考研真题及答案解析,关注微信公众号:跨考考研,回复“真题”即可获得,说不定还能找到一起上自习的研友哦!

2018考研分数查询及历年分数线
分数查询34所自主划线院校分数查询国家线查询
全国各院校成绩查询及复试调剂注意事项汇总还有翻身希望的你决不能忽视考研国家线
历年考研分数线近8年(2010-2017)年考研国家分数线34所自命题院校分数线查询
历年国家线变化解读2018考研各门类国家线汇总
转载请注明:文章转载自 www.mshxw.com
本文地址:https://www.mshxw.com/xueli/558790.html
我们一直用心在做
关于我们 文章归档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 (c)2021-2022 MSHXW.COM

ICP备案号:晋ICP备202100324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