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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考研法律硕士知识点:受贿罪

2016考研法律硕士知识点:受贿罪

考研的路上大家会遇到很多难点,问题,在这个时候很多同学会感觉疲惫,有想放弃的想法。小编在这里提醒给位,既然选择了考研就要坚持到底。下面给大家提供了法律硕士复习知识点有关的受贿罪。

(一)受贿罪的概念

受贿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

(二)受贿罪的构成要件

1.侵犯客体是国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廉洁性。受贿罪的实质在于以公权交换私利。

2. 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行为。个人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一律以受贿罪论处。个人受 贿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严重的,应以犯罪论处;情节较轻的,不以犯罪论,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酌情给予行政处分。

3.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国家工作人员。

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三)受贿罪的认定

1. 划清受贿行为与接受馈赠的界限。两者性质不同,其主要区别是:受贿是谋私利的犯罪行为;馈赠是亲友或一般同志之间联络情谊的表现,是无条件的赠与,是合法 的民事行为。受贿是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进行,客观上往往采取隐蔽的、不正常的方式进行;馈赠是正常的礼尚往来行为,没有利用职务之便的情况,而且都是以公开 的、正常的方式进行。但如果借接受馈赠之名,行受贿之实,则应以受贿罪追究责任。

2. 划清受贿与获取合理报酬的界限。国家工作人员在法律、政策和行政纪律允许的范围内,或者利用业余时间、休假时间,用自己的劳动为他人临时进行某项工作或提 供某项服务,而获得合理劳动报酬、不属受贿行为。如果是违反国家的法律和政策,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而从中收受贿赂的行为,属受贿行为。

3. 划清受贿罪与一般受贿行为的界限。根据刑法规定,受贿行为构成犯罪的数额、情节标准与贪污罪相同,即受贿数额在5000元以上的,都应以受贿罪论处;受贿 数额在5000元以下,情节较重的,也应构成受贿罪;受贿数额不满5000元,情节较轻的,不以受贿罪论处,可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酌情予以行政处 分。

(四)受贿罪的法定刑

依据《刑法》第386条规定,受贿罪的处罚与贪污罪相同。索贿的从重处罚。

大家对于知识的学习,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需要大家不断地积累,丰富自己的阅历。只有这样自己的考研取胜的几率才会变得大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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