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关于修读年限
【修读年限】学制2年,最长修读年限为4年。
【修业过程】包括两个阶段,即课程修读阶段、毕业创作(设计)、学位论文写作及学位申请阶段:
第一阶段:为课程修读阶段,修读年限一般为1年,;学生修完全部课程后,通过开题可进入毕业创作(设计)、学位论文写作及学位申请阶段。
第二阶段:为毕业论文写作、毕业创作(设计)及学位申请阶段,学生完成学位论文、毕业创作(设计),通过答辩者,获得相应学位。
〖补充说明〗要求学生在学制期内(2年)在学校学习,超过2年,学生需离校进行毕业创作(设计)、学位论文写作。
〖建议〗学生可在入学后与指导教师充分沟通,制定合理的个人课程计划,可在1年内完成全部课程学习,通过开题进入毕业创作(设计)、学位论文写作及学位申请阶段;并在学制期内完成毕业创作(设计),及学位论文,通过答辩获得相应学位。
二、 关于课程结构
【课程分类】根据国家对研究生培养的基本要求及我校各专业学院(系)的课程开设情况,将研究生课程分为以下两类:
◎学位课程:包括全院公共课程、各专业学院(系)专业课程;
◎选修课程:院级公共文化选修课程,各专业学院(系)、工作室专业选修课程;
【课程修读时段】第一学年修完全部课程。
三、关于学位课程
【课程说明】指课程目录中要求学生必须修读的课程。包括国家规定的必修课程和学校规定的必修课程。
【课程考核】考核方式为考试。考核不合格者可以重考一次,重考仍不合格者必须重修该门课程,每门课程只允许重修一次。
【具体课程】
◎外语课程:参见《艺术硕士、高校教师外语修课说明》
◎ 政治课程:
〖课程说明〗该课程不能免修,学生必须修课并通过考试。
◎ 全院公共文化必修课程:
〖课程说明〗包含中国历代艺术理论与方法导读、西方历代艺术理论与方法导读,该课程不能免修。
〖开课安排〗由学校统一开设。每学年的第一学期开设中国部分,第二学期开设西方部分。
四、关于专业必修课程
【课程说明】专题研究(包括文献阅读)专业技法及创作课程及社会实践。
【课程安排】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由各专业学院(系)、工作室开设,学生在导师指导下修课。社会实践由导师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安排。
【课程考核】专业课程考核方式为考试。考试不合格者不允许重考,一律重修。重修仍不合格者,成绩如实记载。
五、关于公共选修课程
【课程说明】公共文化选修课为学校统一开设,学校于课程开课前一学期末公布课程目录。
【课程考核】选修课程为考查。考查未通过者需重修该课程。学生可另选其它课程进行重修,重修仍未通过者,成绩如实记载。
【补充说明】学生所选的选修课程一旦确定,不得更改。若修课期间未能完成,该课程将视为不合格,学生需重修一门课程。
六、关于专业选修课程
【课程说明】专业选修课程由各专业学院(系)、工作室开设,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选课。
【课程考核】选修课程为考查。考查不合格者需重修该课程,学生可另选其它课程进行重修,重修仍不合格者,成绩如实记载。
七、关于毕业创作(设计)学位论文的开题
【开题要求】学生完成规定课程后可以申请开题。
【开题时间】;第一学年的第三学期末或第二学年第一学期。
【开题程序】学生需填写《开题申请表》,提交给所在院系的开题指导小组,经小组对其课程的修读情况及开题报告进行审查,通过者方可进入毕业创作(设计)、学位论文写作及学位申请阶段。
〖补充说明〗选题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应能体现本专业或研究方向的教学成果和学术研究成果。
八、关于收费
缓考、重考、重修及延长学习年限者,需按学校相关规定缴纳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