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FA)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11年我校招收在职人员攻读艺术硕士(Master of Fine Arts,缩写MFA)专业学位研究生50名。招生学科领域包括:艺术设计、美术,旨在培养具有系统专业知识和高水平艺术设计和美术创作能力的高层次、实践型专门人才。
招生专业方向
| 招生学科 | 招生专业方向 | 所属系别 |
| 艺术设计 | 染织艺术设计 | 染织服装艺术设计系 |
| 服装艺术设计 | ||
| 环境艺术设计 | 环境艺术设计系 | |
| 视觉传达设计 | 视觉传达设计系 | |
| 工业设计 | 工业设计系 | |
| 信息艺术设计 | 信息艺术设计系 | |
| 动画设计 | ||
| 摄影 | ||
| 陶瓷艺术设计 | 陶瓷艺术设计系 | |
| 工艺美术 | 工艺美术系 | |
| 美术 | 中国画 | 绘画系 基础教研室 |
| 油画 | ||
| 版画 | ||
| 综合材料绘画 | ||
| 雕塑 | 雕塑系 |
一、报考条件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良好。
2.2011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具有艺术设计(创作)实践经验的在职人员;或者2006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专科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有5年(含)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11年7月31日)艺术设计(创作)实践经验并获得省部级以上艺术设计(创作)奖励的在职人员也可报考。专科毕业者录取人数一般不超过本校当年招生限额的10%。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二、报名程序
1.报名方式
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通知,2011年网上报名工作启用全国统一报名平台。考生在7月1日至14日期间登录“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位网”,http://www.chinadegrees.cn),按要求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打印报名系统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在7月15日至18日期间到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报名费、验证、确认报名信息。
现场确认时,考生须持规定的身份证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护照)至现场确认点,由工作人员核验,通过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鉴别仪验证报名信息,并拷贝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数码照片文件(持护照者除外),本人在报名系统打印生成的《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名登记表》上签字确认。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一律不得更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10月15日后,考生可在学位网下载准考证(复试时需核查准考证,请务必妥善保存)。
现场确认地点由当地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在网上报名阶段告知考生。外埠
考生可到北京报名及考试,也可在外埠报名点报名及考试,但考试地点与现场报名地点要一致(仅限初试)。
2.资格审查
考生报名后需填写《报考清华大学2011年艺术硕士考生专业方向确认表》(见附件),以专科学历报考的考生需提供所获省部级以上艺术设计(创作)奖励证明,并于2011年9月1日前将以上材料邮寄或送到清华大学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地址附后)。
我校在复试之前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出示以下材料:1)考生登录学位网下载本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二份)并由所在单位签署意见的资格审查表(须有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大学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4)大专学历者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工龄证明;5)大专学历者须提交省部级以上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如考生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资格审查时须提交认证报告。
凡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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