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大学美术学院2012级艺术硕士(MFA)招生进入面试资格要求及录取办法公示
根据2011年报考我院艺术硕士(MFA)初试及复试笔试阶段考试情况,现对2012级艺术硕士(MFA)进入面试资格要求及录取办法公示如下:
一、2012级艺术硕士(MFA)进入复试面试阶段资格要求
1. 初试(艺术硕士全国联考)成绩不低于83分;
2. 复试笔试各科成绩要求:政治理论“通过”、专业知识不低于60分、专业设计或创作不低于120分。
二、面试要求
面试时间:2012年1月3日(周二)上午9:00开始,考生于1月3日上午8:30之前到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A335查看具体面试地点。
面试包括考生自述5分钟,抽题回答问题3分钟,专家自由提问10分钟。面试时考生需提供不少于五幅本人专业作品(原作或原作照片均可)。
考生面试时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初试准考证。
三、录取原则
1. 各招生专业系录取人数按照面试人数的60%左右录取,同时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选拔、宁缺毋滥。
2. 按照专业技能综合成绩在各招生专业方向内排序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技能综合成绩(满分150分)由专业设计或创作成绩(满分150分)和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两部分组成,计算办法为:专业技能综合成绩=设计或创作成绩×80%+面试成绩×1.5×20%
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2011年12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