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领导
李玉福 党委书记 博士、教授 | |
吕涛 院长 博士、教授 | |
周伟 党委委员、副院长 教授 | |
张振智 党委委员、副院长 教授 | |
亓宗宝 党委委员、副院长 博士、教授 | |
胡新杰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 |
刘炳君 党委委员、副院长 教授 | |
许海波 党委委员、副院长 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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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建国 党委委员、副院长 副研究员 |
学校简介
山东政法学院坐落在历史文化名城济南,1955年7月20日,山东省人民委员会颁布通知[鲁人丁(55)字第1618号]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59年2月24日,中共山东省委正式下文《中共山东省委关于成立山东政法学院的通知》[鲁发59字169号],山东政法学院正式成立,时任省委第一书记舒同题写校名。1979年12月23日,中共山东省委下文《关于建立省司法厅和省政法干校的通知》[鲁发(1979)81号],省委决定恢复建立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1983年10月3日,山东省教育厅教计字80号文件批复:同意将山东省政法干部学校改建为山东省司法管理干部学院。1987年10月更名为山东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2005年2月开始筹建山东政法学院。2007年3月16日和4月26日教育部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发文同意正式设立山东政法学院。历经60余载耕耘不辍,山东政法学院已发展成为一所以本科教育为主体,兼及法律硕士、专科和留学生教育;以法学为特色和优势,兼有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工学等多学科的普通本科高校。
一、办学定位 学校党代会确定发展目标: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错位竞争、特色发展”发展思路,实施“特色山政、文化山政、法治山政、智慧山政、开放山政、和谐山政”发展战略,建设全省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
二、学科专业 学科专业定位是:突出特色,做强法学学科,统筹法学外学科发展,构建“法学类专业群为核心,经管类专业群和新闻传播类专业群为两翼,信息技术类专业群和外国语言类专业群为基础”的法为核心、分类建设、交叉融合、相互支撑、特色鲜明的“122”学科专业体系。
学校法学教育历史悠久,底蕴深厚,法学专业学科优势突出,在省属高校中首个全部拥有法学学科“三重点”建设项目:省级特色重点学科刑法学,省级重点学科经济法学,省级重点实验室证据鉴识实验室,省级重点人文社科研究基地民商事法律与民生研究中心。学校2011年获得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学报《政法论丛》是RCCSE中国核心学术期刊、“复印报刊资料”重要转载来源期刊、全国中文核心期刊、CSSCI来源期刊。
法学专业是国家“本科教学工程”地方高校首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山东省高水平应用型立项建设专业、省级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实验区和省属普通本科高校应用型人才培养专业发展支持计划资助项目。在突出法学专业特色的基础上,强调其他专业与法结合,如经济学类专业侧重商法结合,政管类专业强化法政结合,新闻传播类专业突出法治新闻方向,信息技术类专业突出电子证据方向,外国语言类专业突出法律英语方向,非法学专业均具有鲜明的融法特色。
学校现有21个本科专业:法学、知识产权、监狱学、经济学、国际经济与贸易、金融工程、财务管理、国际商务、审计学、行政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英语、商务英语、日语、新闻学、编辑出版学、网络与新媒体、信息工程、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网络空间安全、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其中法学、监狱学、国际经济与贸易、行政管理是省级特色专业。
第二课堂助力学生全面发展。素质教育特色项目“靛青工程”被团中央评为全国学校共青团重点工作“打造高校学生第二成绩单”创新试点项目。旨在通过学生第二课堂的素质拓展,帮助学生全面发展,青出于蓝而胜于蓝。“靛青工程”将素质拓展学分化项目化,年均活动项目500余个,年度参与25000余人次,供学生自由选择,为个性发展和素质拓展提供路径支持。
三、人才资源 学校实施人才强校战略,遵循“博学笃行刚健中正”的校训精神、形成“实事求是”的校风和“学在前沿,大爱施教”的教风,教师队伍适应应用型人才培养需要。
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12000余人。专任教师600余人。专任教师中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占专任教师总数的33%;具有博士学位、硕士及以上学位人数占专任教师总数的92%。专任教师队伍中现有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全省社科理论界“百人工程”高层次人才2人,“全省高校师德标兵”2人,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和惩戒委员会委员2人(其中主任委员1人),山东省法学人才库成员40余名,山东省委省政府法律专家库成员6人,山东政法智库专家1人,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特聘立法专家2人,国际、国内仲裁机构仲裁员18名。
四、人才培养 学校着力培养高素质应用型人才,毕业生学养好,素质高,基础扎实,作风务实,用人单位满意度评价高。本科毕业生总体就业率均保持在90%以上;法律硕士研究生就业率100%。法学专业本科生参加国家司法资格考试(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达到40%左右;研究生考试录取率20%左右;国家公职单位考取率20%左右,学校每年有400名左右毕业生进入以政法系统为主的各级国家机关工作。自1955年建校以来共为社会培养16万名各级各类优秀人才。
重视实践教学,加强校内外实践教学基地建设,搭建理论与实务互动平台,提高学生实践能力。现建有校内教学实训中心7个,法学教学实训中心是山东省唯一的法学类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山东省法院系统、检察院系统、律师事务所、监狱系统、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等合作建立校外实践实训基地200余个。创办大法官讲坛、大检察官讲坛、大律师讲坛、企业家讲坛等实务讲坛15个。
五、科学研究 坚持学术立校,强化科学研究,积极服于地方法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按照培养应用型人才定位,学校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融合度贡献度不断提升,建有山东省人大常委会立法研究服务基地、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中日韩自贸区发展战略与法律保障协同创新中心、司法鉴定中心、立法研究院、司法研究院、司法会计研究所、案例研究院等20多个研究服务机构。山东省法学会法史学研究会、经济法学研究会、刑法学研究会、立法学研究会4个研究机构作为会长单位挂靠我校。 “十二五”以来获得国家级和省部级科研立项近300项;国内核心期刊以上发表论文1000余篇;获得省部级科研成果奖励30余项,厅局级科研成果奖励100余项。
六、山政文化 学校坐落在山东省省会泉城济南,位于中央商务区,毗邻奥体中心、省博物馆、省图书馆、省美术馆等标志性文化场所,山水清音,人杰地灵,人文环境得天独厚。
学校通过文化育人,凝心铸魂,培育和提升文化软实力与文化自信。精神文化、学术文化、制度文化、行为文化、物质文化五位一体,综合建设,创建文明校园。先后荣获“全国模范职工之家”、 山东省“依法治校示范学校”、 “文明校园”、“平安校园”、“德育工作优秀高校”等荣誉称号。
大道之行,高山仰止。目前学校正立足新时代,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围绕高校“双一流”建设战略,聚焦立德树人,深化综合改革,推进内涵式发展,向建设全省一流、特色鲜明的应用型大学的目标前进。
周边环境
山东政法学院所处的济南市历下区是全市的中心城区,城区内高校众多,是济南市的高等教育核心区。山东政法学院与山东省图书馆、山东省博物馆、山东省档案馆、济南奥林匹克体育中心、济南国际会展中心等公共文化设施相毗邻,二环东路、经十路、解放东路等多条主干道在学校附近交汇分布,交通十分便利,为在校生提供了高效便捷内涵丰富的学习生活环境。 学校共有三个校区,分为主校区和东校区。其中,主校区位于济南市解放东路63号茂陵山脚下,在校学生约13000人;东校区位于济南市和平路东首二环东路5598号,建于砚池山北侧,与著名的济南名泉砚泉相伴,在校生1000余人,是监狱学专业专用校区,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所在校区,距离主校区大约1000米;解放济南战役的第一战就是在学校主校区与东校区所在的茂领山和砚池山下拉开的序幕。校本部风光秀丽而又不失庄重大气,著名的茂陵山战场遗址恰处本部校区内,现已开辟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通讯地址山东政法学院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解放东路63号。 邮政编码:250014山东政法学院警官学院地址:济南市二环东路5598号(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北邻)。
联系电话电话:0531-88599888,88599859传真:0531-88599859监狱学专业考生联系电话:0531-55632752,55632758
院系设置:
院系设置
法学院、刑事司法学院、民商法学院、经济贸易法学院、警官学院、商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外国语学院、传媒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继续教育学院、技能训练中心、马克思主义学院、体育教学部。
重点实验室
山东省高校证据鉴识重点实验室(山东政法学院)系“十二五”省级重点实验室。2011年6月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联合发布《关于公布山东省“十二五”高等学校科研创新平台的通知》,我校证据鉴识重点实验室获批“十二五”省级重点实验室。实验室主任由山东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首席专家曲伶俐教授担任,常务副主任为刑事司法学院张爱艳教授,副主任为魏中礼教授和李学博博士。
证据鉴识重点实验室拥有教授12人,副教授10人,博士13人,硕士8人。主要开展物证提取技术、文书检验、痕迹鉴定、法医精神病、DNA鉴定、电子证据及司法会计等方向的基础理论与应用研究工作。实验室总面积达1000余平方米,拥有物证提取实验室、文书检验实验室、痕迹鉴定实验室、DNA个体识别与亲权鉴定实验室、视听伤残鉴定实验室、司法会计鉴定实验室、电子证据鉴定实验室7个专业化实验室,并配备有310遗传测序仪、9700PCR扩增仪、荧光显微镜、体视显微镜、文件检验仪、多波段光源警眼、指掌文分析系统、诱发电位仪、屏蔽室、司法会计分析软件及计算机、手机及网络取证分析系统等高端证据鉴识实验仪器设备,在证据鉴识领域形成了物证技术、法医学、电子证据、司法会计4个特色鲜明的研究团队。近年来,证据鉴识重点实验室不但为我校加强内涵建设,落实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以其为依托开展了面向社会的司法鉴定服务工作,先后为我省多起重要案件司法审判提供了科学公正的证据意见。
近年来,实验室成员承担了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1项,省部级项目21项,出版著作、教材21 部,发表在核心期刊以上的学术论文211篇,其中被SCI或EI收录55篇,取得国家专利6项,获得省级优秀科研成果奖8项,省高校优秀成果奖8项。目前已成为我省高校影响力最大,拥有仪器设备最先进完备,专家团队人才最雄厚的证据鉴识实验室。
重点学科
一、刑法学
刑法学学科现有专职教学科研人员19人。其中教授9人,副教授10人。具有博士10人,硕士8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山东省优秀中青年法学家1人,山东省师德标兵1人,山东省优秀教师2人,省级教学名师1人,国家和省级学术团体理事以上13 人,硕士生导师12人,已形成一支年龄、职称、学历结构合理,研究能力强的学术梯队。
刑法学学科已形成了中国刑法学、中国古代刑法学、犯罪学、刑事执行学四个既立足中国现代刑法、又追溯中国古代刑法,既立足中国刑法本体、又放眼刑法一体化的相对稳定、特色鲜明的研究方向。
2008年以来,承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1项;省部级科研项目30项,厅局级和校级科研项目17项。出版著作、教材17 部,发表在核心期刊的学术论文101篇。获得省部级优秀成果奖6项。拥有刑法学、犯罪学、刑法原理与实务三门省部级精品课程,一支刑法学省级教学团队;投资777万元建成标准化的模拟法庭、刑事诉讼流程实训室、文件检验实验室、痕迹检验实验室、物证提取实验室、DNA鉴定实验室、视听检测室等司法鉴定实验室,教学、研究、实验室总面积达2000 平方米;山东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和法律史学研究会也挂靠在我校(刑法学科),山东省社会稳定研究中心也成立在我校,监狱学又借助了我校与省监狱局合作办学的优势,这些研究机构和平台为刑法学科扩大了影响,奠定了其在山东省的重要地位。
二、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科现有专职教学科研人员29人,学术骨干16人,占55%,其中教授8人,副教授6人;具有博士学位的9人,在读博士1人,毕业或者就读于中国人民大学、武汉大学、西南政法大学、复旦大学、山东大学、河海大学等国内著名高校,是一支年龄、职称、学缘和研究方向搭配合理的学科队伍。在科研方面,本学科自2008年以来先后承担了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研究项目2项,山东省社科规划项目 18项,中国法学会和中国行为法学会部级法学研究项目2项、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研究项目1项、山东省软科学项目 11项,承担横向研究课题4项,形成了四个各具特色、相对稳定的研究方向:涉外经济法、经济法基础理论、金融与证券法、市场规制法,取得了一批标志性成果。
在人才培养方面,学科组先后承担了学院及省级精品课程建设和双语教学教改项目,建成了经济法原理与实务、经济法学两门课程的省级精品课程。在条件建设方面,经济法学科现有教学办公场所总面积达1500 平方米,配备了标准化的模拟法庭和法学实验室,经济法学科的独立资料室,拥有经济法方面藏书1万册,订购中文期刊20余种。在学术交流方面,本学科教师参加重要国际学术会议有5人次,参加国内重要学术会议达120余人次,邀请国内知名专家学者做学术报告10余人次,赴国外访问学者1人。依托山东省经济法学研究会的平台,针对我国经济立法、执法和司法的难点、热点问题,与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山东省公安厅等政府部门协作,牵头召开了专题研讨会,形成了张卫华教授主编的《和谐社会与经济法热点问题研究》、《市场规制与宏观调控法律热点问题研究》、《面对金融危机:经济法理论与实务研究》等系列专著,为国家和地方经济立法的完善、执法和司法提供了重要的理论支持。
可授予的学位法学学士、经济学学士、管理学学士、文学学士、工学学士。
师资力量
学校现有专任教师554人,其中高级职称276人,占教师总数的49.8%;硕士学位教师334人,占教师总数的60%,博士学位教师113人,占教师总数的20.4%。硕士研究生导师63人。全国优秀教师1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人员3人,省级教学团队3个,省级优秀教师4人,省级教学名师3人,省级重点学科首席专家2人。“山东省十大中青年法学家”4人。“山东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1人,全省社科理论界“百人工程”高层次人才4人次,“全省高校师德标兵”2人,山东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惩戒委员会委员2人,山东省法学人才库成员40余名,山东省法律专家库6名,国际、国内仲裁机构的仲裁员18名。
学生人数
学校目前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在校生13000余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