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由甲、乙、丙三位股东出资设立,丁和戊分别被依法选为公司的执行董事和监事,该公司因经营不善而无法按期偿还银行贷款。根据法律规定,银行下述主张能获得支持的是: (本题来源:步知刷题APP)
A、要求作出贷款决策的丁返还贷款B、要求该公司返还贷款C、要求已足额缴纳出资的甲、乙、丙三股东返还贷款D、要求对该公司承担监督检查责任的戊返还贷款
题目属性试题类型:常识判断
考试类型:2015年国考真题
选项类型:单选题
答案及解析正确答案:B
本题考查法律常识。公司最显著的特征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也就是说股东出资设立公司后,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银行可以要求该公司返还贷款。故答案为B。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