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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甲死亡,遗产由其妻乙和子女丙、丁继承,当时乙怀孕,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3000元,胎儿出生后死亡,

某甲死亡,遗产由其妻乙和子女丙、丁继承,当时乙怀孕,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 3000元,胎儿出生后死亡,

某甲死亡,遗产由其妻乙和子女丙、丁继承,当时乙怀孕,为胎儿保留遗产份额3000元,胎儿出生后死亡,该3000元应由()。

A.乙、丙、丁均等继承

B.乙继承1/2,丙、丁各继承1/4

C.乙继承

D.丙、丁各继承1/2

正确答案:C
解析:根据我国《继承法》第28条及相关司法解释,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为胎儿保留的遗产份额,如胎儿出生后死亡的,由其继承人继承;如胎儿出生时就是死体的,由被继承人的继承人继承。本题中胎儿出生后死亡,故该遗产份额应由胎儿的继承人即乙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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