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理工学院东方学院是江苏省教育厅1999年批准,由江苏理工学院和江苏常州第二建筑工程公司共同举办的公有性质,引入民办机制的二级学院。东方学院与母体学校江苏理工学院毗邻,校园环境优雅,基本设施先进,办学条件齐备,师资力量雄厚,育人氛围浓郁。学院依托学校的综合办学优势,以培养本科层次应用型人才为主要任务,设有汽车服务工程、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会计学、艺术设计等30多个本科专业,涵盖工、文、经、管、艺等学科门类。学生修满教学计划规定的总学分、德智体综合考评合格,符合学校毕业条件的,按江苏省教育厅统一规定颁发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由江苏理工学院授予学士学位。
江苏理工学院东方学院学校类型
创建时间: 1999年
学校类型: 民办
学科类型: 综合
隶属于: 江苏省教育厅
重要提醒的是,很多人一直把独立学院的办学性质定为公办,或者将其定性为公办民助的“混合型”。但2008年下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6号令----《独立学院设置与管理办法》,则明确规定独立学院是民办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就是说,民办高校包括独立学院。
江苏理工学院东方学院师资力量
江苏理工学院东方学院十分重视教育教学质量,治学严谨,管理严格,以质量和办学特色为生命线。学院依托江苏理工学院学科、专业、师资和教学设施等优势,同时面向社会聘请学术造诣深、教学效果好的专家、教授、副教授来校任教。经过九年的发展,东方学院已拥有一支德才兼备、生师比匹配、专兼比合理、学缘结构优化的师资队伍,近40%的教师具有高级技术职务,近60%的教师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双师型教师60余名。
江苏理工学院东方学院联系方式
地址: 江苏省常州市中吴大道1801号
电话: 0519-86953440、86953445
邮编: 213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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