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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 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

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 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

我国客轮停靠在美国纽约港时,德国人甲在轮船上窃取我国公民乙价值4000元人民币的财物。对本案确立我国刑法效力的依据是()。

A.属人原则

B.保护原则

C.普遍管辖原则

D.属地原则

正确答案:D
解析:根据刑法第6条的规定,发生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航空器或者船舶内的犯罪应该适用中国刑法,即“法律拟制的领域”,这是属地管辖原则的延伸。根据该条第3款规定,犯罪行为或者结果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的,适用我国刑法。德国人甲盗窃行为和盗窃结果都发生在中国的船舶上,因此,属于发生在中国领域内的犯罪,应该按照属地管辖原则予以刑事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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