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述《公司法》关于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的资格限制规定。
正确答案:《公司法》以资格限制的方式,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监事和经理: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因犯有财产罪或破坏经济秩序罪被判刑,执行期满未逾5年,或因犯罪被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期满未逾5年;
(3)担任因经营不善破产清算的公司、企业的董事长、经理,并对破产负有个人责任的,自破产清算完结之日起未逾3年;
(4)担任因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的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自吊销营业执照之日起未逾3年:
(5)个人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
此外,国家公务人员不得兼任公司的董事、监事、经理。董事、经理、高级财务主管不得兼任监事。



